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湖北省设立专项基金 关爱奖励乡村教师

2017-09-05 来源:教师司收藏

  2016年,为帮助乡村教师解决特殊困难,鼓励全省乡村教师扎根基层,湖北省设立两支专项基金,对大病、特困乡村教师提供援助,对做出突出贡献的乡村教师给予奖励。两支基金首期由省财政拨付2000万元作为启动资金。

  一是“湖北省乡村教师关爱基金”。关爱基金资助对象为因患重大疾病导致生活特别困难,或因家庭遭受重大自然灾害、损失巨大的乡村特困教师,资助标准为每人一万元。2016年,关爱基金审核通过375位生活困难的乡村教师,共发放大病扶困资金375万元。

  二是“湖北省乡村教师奖励基金”。奖励基金旨在鼓励乡村教师专心钻研教育教学业务,促进乡村教育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培育一批爱岗敬业的乡村学校优秀教师和优秀教育工作者。2016年,奖励基金审核通过1956名从教30年以上的优秀乡村教师,每人奖励3000元,共发放奖励资金586.8万元。

  两支基金关爱和奖励覆盖面较广,传递了政府的关怀和社会的关心,具有一定代表性和导向性,特别是在名额分配、资金使用上向贫困县市倾斜,为教育领域脱贫攻坚发挥了积极的作用,受到了乡村教师极大的关注和欢迎,有力激发了广大乡村教师扎根乡村、立德树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责任编辑:岱宗)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