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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承德市全面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

2017-09-04 来源:教师司收藏

  河北承德市除所属5个连片贫困地区县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外,其他县区也结合实际制定政策,同步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实现全市乡村教师全覆盖,有效提高了乡村教师职业幸福感,对促进城乡教师校长合理交流起到了积极推动作用。

  科学合理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区)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实地考察,综合县、乡(镇)、村学校和教学点所处的地理位置、自然条件、经济条件、教师分布、教师流动等实际情况制定发放办法,并通过多种形式公开征求广大教师意见,使方案更为科学合理。如兴隆县将其所辖20个乡镇划分为一至八类,生活补助从一类的每人每月100元到八类的每人每月600元。

  坚持严格考核动态管理。坚持“以岗定补,在岗享受,离岗取消”的补助原则,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发放与考勤挂钩。教师调入艰苦边远乡村中小学,从调入的次月起享受调入学校补助标准,调出的次月停发原档次补助标准。乡村教师生活补助不计入五险一金,不算退休工资基数,教师在岗享受、离岗取消。

  不断完善相关配套措施。承德市各县(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资金实行专户管理,专款专用,分账核算,集中支付,并且建立申领信息库,实行实名制管理,对补助人数、补助标准和发放等情况进行动态监控,防止虚报、冒领、套取和多领补助资金情况发生。

(责任编辑:岱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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