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岑溪市大力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提高乡村教师待遇,保障乡村教师安心从教,增强乡村教师岗位的吸引力,有力推进了义务教育学校均衡发展。
补助范围有扩大。岑溪市在自治区规定的范围基础上,将补助对象扩大到全市各镇中小学在岗公办教师及经市教育局核定、公示、备案的在岗聘用教师,市直学校不列入补助范围。享受乡村教师生活补助的学校共计464所,占全市学校总数的96%;受益教师5500多人,约占全市教师总数的67%。
补助标准有提高。根据学校边远情况以及教师工作生活条件艰苦程度分类分档发放教师生活补助。全市14个乡镇,按边远程度分三类,补助标准分为八个档次,分别为每人每月补助100、200、250、300、350、400、450、500元。实施以来累计发放5108.9万元。
实施过程保公平。生活补助重点向边远山区、条件艰苦学校倾斜。实行实名制管理,教师在岗时享有,离岗后自然取消,对补助对象实行动态调整和监控。各学校每月在公开栏公开申领情况,市教育局在“岑溪教育信息网”进行常年公示,并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和邮箱,全程接受教师监督。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采用多种方式宣传,让更多的人关注乡村教育、关心乡村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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