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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第20届推普周活动方案

2017-09-06 来源:语用司收藏

  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为贯彻落实《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根据我省实际制定本活动方案。

  1.福建日报、省电视台、省电台、省教育电视台等省级新闻媒体要对全省开展第20届推普周宣传活动的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媒体集中宣传时间:2017年8月—10月。

  2.开展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实施16周年和《福建省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颁布11周年纪念活动,深入宣传《国家中长期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2—2020年)》,不断扩大推普周的社会影响力,开展两法集中宣传时间:2017年9月。

  3.省语委与南平市语委在建瓯市联合举办“福建省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开幕式活动”,邀请省、市有关部门领导出席推普周开幕式活动,时间:2017年9月13日。

  4.各级党政机关要在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中积极开展推普宣传,发挥推普引领示范作用;各县(市、区)要结合创建国家三类语言文字达标城市工作,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树立城市的文明形象。时间:2017年8月—12月。

  5.各级各类学校要充分发挥学校主阵地作用,根据自身特点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推普周活动,通过创建“语言文字规范化示范校”,组织师生参加各种推普宣传活动,提高广大师生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传承和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活动时间:2017年9月—12月。

  6.省教育厅、省语委还将在推普周期间开展系列活动:“纪念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喜迎十九大诵读大赛”、第八届福建省学生规范汉字书写大赛、全省首届小学生规范汉字听写大赛、全省农村教师普通话培训班、第14期省级普通话水平测试员资格考核培训班等。系列活动时间:2017年5月—12月。

  7.省语委将印发由全国推普周领导小组办公室制作的推普周宣传画,各地各有关部门各高校要通过张贴推普周宣传画和宣传条幅、播放推普宣传公益广告、开展街头宣传等方式,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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