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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转发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2017-09-06 来源:语用司收藏

琼教语〔2017〕26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三沙市社会事业与后方基地管理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各高等院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厅直属中学: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落实国家语言文字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大力推行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为建设与综合国力相适应的语言强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有力支撑,教育部等九部门下发了《教育部等九部门关于开展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的通知》(教语用函〔2017〕2号),决定于2017年9月11日至17日开展第20届全国“推普周”活动。现将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省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推普周”活动

  普通话是我们的国家通用语言,是现代中国的文化标志之一,是团结和凝聚各族人民的无形而巨大的力量。当前,我国现代化建设站在了新的历史起点上,正在为实现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中国梦而不懈努力,做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推广普及工作,对提升国民语言能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中华民族优秀传统文化,促进城乡和区域协调均衡发展,促进人际和谐相处等,都具有十分重要而深远的意义。各地各校要高度重视,结合贯彻落实省第七次党代会精神活动,结合实际工作,精心组织开展好本届“推普周”活动。

  二、紧扣主题,切实增强“推普周”宣传效果

  本届推普周主题定为:大力推广和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自觉传承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今年是推普周活动举办20周年,也是贯彻中办、国办《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的开局之年,又适逢“八一”南昌起义、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0周年,中华民族全面抗战爆发(七·七事变)80周年,各地要紧扣主题,围绕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革命文化,大力弘扬爱国主义精神和优秀革命传统,宣传国家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积极开展中华经典诵读、书写、讲解等相关活动。

  三、城乡协调,推动普通话普及攻坚

  各市县要加强领导,统筹谋划,坚持协调发展,建立和完善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准确有效的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推普周”整合引领作用,将“推普周”宣传活动与日常工作有机结合。结合开展二、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普通话基本普及县域验收和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达标校及示范校创建等工作,坚持共享发展,在夯实城市推普工作基础的同时,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普及攻坚工程,加大对农村、边远、民族地区推普工作力度,实施精准推普,不断提高城乡人民群众对学习掌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重要性的认识,提升依法规范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意识和水平。

  四、配合开展好“推普周”省级活动

  推普周期间,省教育厅将在文昌市举行第20届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开幕式及重点宣传活动,并组织省语委成员单位和各市县教育(教科)局及语委领导进行巡视、观摩、检查。今年推普周期间,省教育厅、省语委办将联合相关市县和学校举办推普下乡、朗诵比赛和中小学教师规范汉字书写大赛等活动,请各市县积极配合和踊跃参与。

  五、有关要求

  各市县、各学校要结合实际做好本地本校“推普周”开幕式等活动仪式。各市县、各学校要根据本通知要求,尽快制订本届“推普周”活动方案,并于“推普周”活动结束后对活动成效及时进行总结。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要言简意赅,突出工作实效,切忌空话套话。请各市县、各高校、省属中职学校、厅直属中学将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电子文档分别于7月20日前、10月15日前发送电子邮箱hnsjytywb@163.com。

  联系人:王奋,联系电话:65392505。

  海南省教育厅

  2017年6月26日

(责任编辑:王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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