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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着力解决义务教育学生失学辍学问题,确保实现到2020年全市九年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的目标,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国办发〔2017〕72号)、《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皖政办〔2018〕3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坚持依法控辍,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

  (一)切实履行控辍保学法定职责。各县区政府要认真履行义务教育控辍保学的法定职责和主体责任,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办法》《安徽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完善政策措施,健全控辍保学目标责任制,保障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组织和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帮助他们解决接受义务教育的困难,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辍学。各县区要督促各乡镇、街道办事处做好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各项工作,实现控辍保学目标。(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完善行政督促复学机制。各县区要全面掌握辖区内适龄儿童少年情况,加强宣传教育,督促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并完成义务教育。推动学校建立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实现家校共育。落实家长责任,父母或者其他法定监护人应当依法送适龄儿童少年按时入学接受并完成义务教育,无正当理由未送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或造成辍学的,由当地乡镇政府或者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建全部门联控联保工作机制。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禁止在学校周边开办不利于青少年儿童身心健康的娱乐活动场所,禁止营业性歌舞厅、电子游戏厅、网吧等接纳未成年学生。司法部门要做好面向农村贫困地区的控辍保学相关法治宣传教育和法律援助工作。民政部门要将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纳入社会救助政策保障范围。用人单位不得违法招用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大对违法招用未成年人的单位或个人的查处力度。社会组织和个人应当为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创造良好的环境。共青团、妇联、残联、社区要在控辍保学工作中发挥各自作用。(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综治办、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司法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旅游局、市工商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二、强化措施保障,提高控辍保学质量水平

  (四)健全家访工作制度。学校要利用寒暑假进行家访,对控辍保学重点对象开展经常性家访并做好家访记录。各县区要组织乡镇(街道办事处)、村(居)委会干部参与劝学工作,每学期开学初要协助各中小学校开展1-2次劝学工作,并做好记录,深入分析学生辍学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确保辍学学生复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五)健全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每学期开学后1周内,对未报到的学生登记造册并逐一核实原因,经劝返仍不到校或无法联系上的,学校要及时书面报告教育主管部门,并配合有关单位做好辍学学生劝返复学工作。(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六)健全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制度。学校要把对学习困难学生的帮扶作为控辍保学的重点任务,按照因材施教的原则,针对学习困难学生学习能力、学习方法、家庭情况和思想心理状况,建立学习困难学生帮扶台账,采取一对一的方式给予学习上帮助、生活上照顾、心理上疏导,培养学习兴趣,改进学习方法,养成良好学习习惯,提升学习能力和学习水平,阻断适龄儿童少年因学习困难或厌学而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七)健全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制度。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在入学通知书中加入辍学劝返复学有关法律规定和违法追责说明,切实强化家长和适龄儿童少年的法律意识,提醒告知家长及法定监护人,适龄儿童少年要依法接受义务教育。(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八)提高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质量。落实义务教育学校管理标准,全面提高农村学校管理水平。各学校要开齐开足开好国家规定的课程,合理安排学生在校学习时间、体育锻炼时间、在校活动内容和家庭作业,发挥共青团、少先队组织作用,积极开展文体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丰富校园文化生活,不得随意加深课程难度、增加课时、赶超教学进度或提前结束课程。健全学生体育锻炼制度,保证学生每天体育锻炼1小时。开展送教下乡活动,鼓励教研员采取蹲点等形式帮助农村学校提高教学质量。组织城区义务教育学校对口帮扶30所贫困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加快特色而有质量的乡村学校建设,加强中心学校对村小学、教学点的指导管理。推进智慧校园建设,充分运用在线课堂等信息化手段,推动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提高义务教育质量和吸引力,让适龄儿童愿意上学、喜欢上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九)持续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吸引优秀教师到乡村从教,发挥教师在控辍保学中的作用。各县区新招聘教师一律到乡镇学校任教,全市每年定向培养紧缺学科乡村教师不少于200名,每年从城区学校遴选不少于30名骨干教师派往乡村学校驻点支教1年,各县区每年培训乡村教师不少于6000人次,市级培训乡村教师不少于1万人次。深化教师无校籍管理改革,优化配置教育资源,城镇学校和优质学校教师每学年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的比例不低于符合交流条件教师总数的10%,其中校级以上骨干教师不低于交流轮岗教师总数的20%,每年交流轮岗校长和教师不少于2500人。继续实施好农村教师“特岗计划”和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为乡村学校补充优秀教师。加强乡村教师培训,中小学教师国家级培训计划(国培计划)和省级培训计划(省培计划)优先支持偏远乡镇乡村教师培训。(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编办、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残联)

  (十)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和资助政策。各县区要完善义务教育扶贫助学工作机制,满足精准扶贫的一切要求,按照“一家一案,一生一案”制定帮扶方案,统筹落实义务教育等惠民政策。加大对残疾学生就学支持力度,对符合资助政策的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家庭就学子女优先予以资助,建立完善残疾学生特殊学习用品、教育训练、交通费等补助政策。完善高中阶段教育和高等教育资助政策,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力度,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通过采取“减”“免”“帮”“补”等措施,确保义务教育阶段的辍学率控制在规定标准内并防止反弹,阻断适龄儿童少年因家庭贫困而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一)统筹城乡义务教育学校规划布局。各县区政府要适应新型城镇化建设需要,充分考虑人口流动等因素,合理配置教育资源。乡镇所在地学校建设寄宿制学校并逐步向规模较大学校辐射,优先满足留守儿童住宿需求。根据学生年龄特点及各地实际,切实处理好坚持就近入学为主与合理集中寄宿的关系。要因地制宜通过增加寄宿床位、增加公共交通线路和站点、供应午餐、提供校车服务等多种方式,妥善解决农村学生上学远和寄宿学生家校往返交通问题。通过在城镇新建和改扩建学校,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全面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为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提供条件。改善特殊教育学校办学条件,配备专业教师,发挥特殊教育资源中心作用,提高“三残”儿童入学率保障义务教育巩固率。坚持为不能到校学习的重度残疾儿童送教上门。确保适龄儿童少年避免因上学远上学难而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二)推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各地要结合区域内教育和农村经济发展实际,加强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统筹,通过在普通初中开设职业技术课程、组织普通初中学生到当地中等职业学校、技工院校选修职业教育专业课程等多种方式,积极促进农村初中普职教育融合,确保初中学生完成义务教育,为中职招生打下基础,提供多种成才渠道,使他们升学有基础、就业有能力,有针对性地防止初中生辍学。鼓励因地制宜为农村普通初中配备一定数量的专兼职职业技术教师。(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配合责任单位:市编办)

  (十三)实行教育政策宣传全覆盖。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多种形式,加大对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广泛宣传控辍保学的典型经验和有效做法,充分调动社会和学校的积极性,真正把义务教育法律法规和控辍保学各项政策宣传到每位教师、每个家庭和每个学生。强化对学生家长或法定监护人的宣传教育,大力宣传学习改变命运的典型,倡导重教尚学的社会风气,积极营造全社会关注教育的良好社会氛围。(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团市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四)建立控辍保学动态监测机制。各县区各学校要通过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做好辍学学生标注登记工作,对在籍不在校学生逐一核实,确保学籍系统信息与实际一致。对确认已在外地上学的,学校要督促学生家长尽快办理学籍转接手续。对确认辍学或者联系不上的,县级教育部门汇总后按程序报告当地政府。对标注为其他离校的,要说明具体原因。各级教育部门要加强学生失学辍学情况监测,把农村、偏远、贫困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地区作为监测重点,把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把流动、留守、残疾、家庭经济困难适龄儿童少年作为重点监测群体。(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扶贫局、团市委、市妇联、市残联)

  (十五)建立学籍户籍基础信息库比对核查机制。公安部门督促无身份证号儿童少年及时办理入户手续,及时发现未入学和身份信息有误的适龄儿童少年。教育部门和残联组织、司法行政部门要共同核查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服刑人员未成年子女、未成年服刑人员数据,安排他们以合适形式接受义务教育并纳入学籍管理,防止空挂学籍和中途辍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残联,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三、加强组织领导,狠抓控辍保学工作落实

  (十六)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的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研究解决控辍保学工作面临的问题。各县区政府要将控辍保学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每学期至少要召开一次控辍保学工作专题会议,排查政策措施空白点和工作盲点,因地、因家、因人制定控辍保学工作方案。各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分解细化目标责任,做到责任到位、任务到位、措施到位,把控辍保学工作措施落到实处。(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七)完善督导机制。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督导机制,把控辍保学作为责任督学日常督导工作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项督导,督促各级教育部门强化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建立控辍保学约谈制度、通报制度,实行控辍保学督导检查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责任追究制度。(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八)压实工作责任。各县区政府、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及中小学校要制定年度控辍保学工作目标,签订控辍保学承诺书,压实主体责任,明确工作分工,实行包保到人。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是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主体,县区政府、乡镇(街道)、村(居)委会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各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对控辍保学工作负直接责任,县区教育局局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是直接责任人;中小学校是控辍保学工作的责任主体,校长是学校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班主任是班级控辍保学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十九)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将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工作纳入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体系,纳入对县区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体系,作为对地方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考核的重要指标。对工作不力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责令检查、通报批评,减扣相应的效能分值和奖金。对不认真履行职责、玩忽职守、弄虚作假,造成重大影响、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牵头责任单位:市教育局;配合责任单位:市效能办、市政府督查室,各县、区人民政府,亳州经开区管委会)

  附件:1.亳州市控辍保学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名单(略)

     2.具体任务分解表(略)

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4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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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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