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陶西平:加快义务教育城乡一体化改革发展的步伐

2016-12-13 来源:基础一司收藏

  协调发展是教育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之一,是在科学发展观指导下我国教育发展方式的重要原则。

  教育均衡发展是协调发展的首要问题,我国政府为了推动教育的均衡发展,已经做出了巨大努力,在全国范围内基本实施九年义务教育,并大力加快西部地区实施义务教育的步伐,就是在全国范围内促进教育协调发展取得的光辉成就。与此同时,区域内的教育协调发展问题,也已为很多地区的政府所关注,并取得了喜人的进展。许多专家对这一问题进行了认真的调研和深入的探讨,湖南省蒋作斌等同志完成的全国教育科学“十五”规划重点课题《省域范围内教育协调发展研究》,就是一项富有理论和实践意义的研究成果。

  教育的协调发展既是教育的理想又是现实的追求;既是长期的历史使命,又要有阶段性目标;既要逐步建立区域内相对协调的教育体系,又要有机地融入全国的教育体系之中;既是国家的责任,又是地区政府的责任。这些是这项课题得出的重要结论。

  区域内的教育协调发展,无论是省域或县域,甚或包括邻近的省或县形成的区域,首先是服务于区域的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与进步,因此,是地区总体发展规划的重要组成部分。当然,区域内教育协调发展规划的实施,需要上级政府、本级政府和下级政府的共同努力。在中央政府增加了对教育的投入,县级政府增强了对义务教育的管理责任的同时,加大省级政府对教育的统筹力度就成为紧迫的任务。因此,省域内教育协调发展的提出,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省域内教育协调发展是一项巨大的系统工程。它既要符合国家的教育发展方向,又要切合地区的实际情况;既要关注教育自身发展的需求,又要服从和服务于经济与社会发展的进程;既要重视教育规划、教育投入的协调,又要重视教育布局、教育结构的合理;既要满足对数量的追求,又要切实提高教育质量。因此,必须有明确的战略构想,又必须采取正确的策略措施。

  省域内教育协调发展的重点是缩小城乡教育的差别。农村教育是教育事业最为薄弱的部分,而农村教育水平的提高,关系整个民族素质的提高,关系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关系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建设,关系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的实现。调整政府教育经费的支出结构,切实向农村倾斜,是发展农村教育的关键。城乡一体化和农村城镇化既是解决“三农”问题的根本出路,也是缩小城乡教育差距的基本途径。

  省域内教育协调发展的关键在于进一步深化教育改革。当前教育发展的失衡,除城乡教育失衡外,突出的表现还有,在教育发展上数量与质量的失衡,在办学体制上民办教育与公办教育的失衡,在教育结构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的失衡,在国民教育体系中,初中教育与小学和高中教育的失衡。这些都需要通过持续的深化办学体制改革,教育结构改革以及教育思想、教育内容、教育方法的改革和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来实现。

  省域内教育的协调发展是一个长期的渐进的过程。省域内的教育非均衡发展状态是长期形成的,根本原因在于经济发展的非均衡状态和地区不同的历史文化背景,当然,一个阶段的政策导向也是原因之一。因此,要改变这一状态也必然要经过长期的努力。又由于教育的协调发展是教育与经济、文化和社会发展的互动过程,同时是一个相对的动态的过程,因此推进教育协调发展也必然是渐进的,不可能一蹴而就。这就需要各级领导树立正确的政绩观,有长远的构想与阶段性的目标,更需要有扎扎实实的工作。

  很希望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都能对本省域的教育协调发展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更希望在区域教育协调发展的实践中涌现更多的成功的范例。

(责任编辑:杨霞(实习))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