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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与突破

2018-02-01 来源:《光明日报》收藏

  在我看来,此次出台的意见有四大亮点:

  一是更高定位。赋予教师更高的职业定位,首次确立了公办中小学教师作为国家公职人员特殊的法律地位,凸显教师职业的公共属性,强化教师承担的国家使命和公共教育服务的职责,是教育发展的第一资源,是国家富强、民族振兴、人民幸福的重要基石。

  二是更高素质。到2035年,教师综合素质、专业化水平和创新能力大幅提升,培养造就数以百万计的骨干教师、数以十万计的卓越教师、数以万计的教育家型教师。

  三是更高标准。这次文件明确提出严格教师准入,提高入职标准,要求逐步将幼儿园教师学历提升至专科,小学教师学历提升至师范专业专科和非师范专业本科,初中教师学历提升至本科,有条件的地方将普通高中教师学历提升至研究生。这意味着要用更优秀的人培养优秀的学生。

  四是更高待遇。意见把提高教师地位待遇作为真招实招,作为增强教师职业吸引力的根本举措。这为确保中小学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提供了强有力的机制保障。

  此外,意见还有四个突破:

  一是明确教师队伍建设在整个教育事业中的优先地位。具体提出了三个优先:优先谋划教师工作,优先保障教师工作投入,优先满足教师队伍建设需要。这标志着我国教育事业发展的战略重点从物质条件的支撑转向人力资源的支撑。

  二是明确建设有中国特色的师范教育体系的战略任务。这意味着我国教师队伍建设的重心从重视数量走向更加重视质量。

  三是明确建立事权、人权、财权相统一的教师管理体制。要求把管理体制改革与机制创新作为突破口,特别是强调创新编制管理,建立省级统筹、市域调剂、以县为主的教师动态调配机制,这些改革意味着我国对教师队伍的治理由教育系统的内部治理走向编制、人事、财政与教育部门的合作治理。

  四是明确党对教师工作的领导体制。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充分认识教师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全面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和根本性民生工程切实抓紧抓好。这意味着我国教师队伍建设领导体制的创新。(山东省教育厅巡视员 张志勇)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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