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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多措并举激发乡村教师活力

2018-02-15 来源:《贵州日报》收藏

  本报讯(记者 王雨)2月14日,记者从省教育厅获悉,我省将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作为推进精准扶贫、促进城乡教育均衡发展的关键抓手,不断加大对乡村教师关心关爱力度,通过农村教师周转公租房建设、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职称晋升向一线倾斜政策等措施,激发乡村教师活力。

  近年来,我省共争取国家资金45.8亿元,加大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建设项目力度,建设农村教师周转房、公租房13.75万套,解决了20万名农村教师的住房困难问题。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全覆盖,对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给予了村级小学、教学点不低于300元/月、其他学校不低于200元/月的生活补助。截至目前,全省仅中央和省级财政就累计发放乡村教师生活补助8.9亿元,惠及65个集中连片贫困县农村教师17.9万人。

  我省还通过大力推进教师领域综合改革,不断增强乡村教师的活力。按照“编制到校、经费包干、自主聘用、动态管理”原则,健全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制定了具有“本土特色”的编制管理办法,特别针对学生数量少、学科结构失衡的学校,通过采用“师生比”与“班生比”相结合的核编方式,基本保证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并探索建立义务教育学校“县聘校用”的教师聘任与管理制度和县域内校长教师轮岗交流制度,使教师由“学校人”变为“系统人”,促进教师资源的合理流动。

  在深化中小学教师职称制度改革中,我省还完善了符合农村教师职业特点的职务(职称)评审标准,倾斜一线、突出教学、分类评价,根据城市、农村教师特点分别制定职务(职称)评审标准,职称晋升向村小、教学点和教育教学一线教师倾斜政策。将“在乡镇以下学校从事教学工作15年以上”、获25年教龄荣誉证书等作为农村教师申报不同职称级别的业绩条件之一。农村教师职称评聘时,不作职称外语、计算机的要求,论文也不作为刚性要求。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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