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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思路 强化措施 建设高素质幼儿园教师队伍

2018-11-29 来源:东营市教育局收藏

东营市教育局

  近年来,我市按照国家和省统一部署,我市先后组织实施了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将学前教育纳入重大民生工程和精准扶贫项目,在投入保障、队伍建设、规范管理、扩展资源等方面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2011年至今,市政府有六年将学前教育项目列入民生实事,安排专项资金予以保障。8年间,全市累计投入资金约21.7亿元,新建、改扩建幼儿园334处(次),新增或优化学位3万个。目前,全市共有幼儿园318处,在园幼儿51642人,学前三年毛入园率达到97%,其中公办性质幼儿园245处,占77%。在持续扩增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的基础上,我市大力实施人才兴教战略,着力打造一支热爱儿童、师德高尚、业务精良、结构合理的幼儿园教师队伍。我们的具体做法是:

  一、设定事业机构编制,吸引人才

  一是落实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2011年,市编办为全市公办幼儿园核增编制,其中全市共40个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全部设置为股级事业单位。2012年《山东省公办幼儿园编制标准》出台后,市、县编制部门依据省定标准予以调整,当年全面完成了公办幼儿园机构编制和人员编制核定工作。截至目前,市、县两级政府分别有2-8所公办幼儿园,每个乡镇政府(街道办)至少举办了1所公办中心幼儿园。全市共有75所公办幼儿园纳入事业机构编制管理,占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总数的31%,共核定1835个事业编制。二是有计划公开招聘在编教师。各县区将幼儿教师选拔纳入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开招聘。2011—2017年,全市新增幼儿教师2335人,其中在编教师783人,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配备保教人员约900人。目前,全市共有在编幼儿教师1423人,约占公办幼儿园教师总数的60%。公办幼儿教师编制核定和公开招聘政策,吸引了更多优秀人才加入幼儿教师队伍。以2017年为例,全市幼儿园教师资格证报考人数为4871人,约为2012年报考人数的3倍。

  二、提高工资保险待遇,留住人才

  一是提高工资待遇。受多种因素影响,公办性质幼儿园编外教师特别是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待遇偏低。2012年,市教育、人社、财政部门联合出台《关于解决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意见》,明确规定“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年工资须达到当地上年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8倍以上”,当年五县区全部落实到位。二是解决社会保险问题。2012年,各县区按规定为符合条件的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办理了养老、医疗等五项社会保险,实现了“五险”全覆盖。垦利县还为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建立了住房公积金,其中单位缴存部分由财政全额承担。三是建立经费保障机制。各县区基本建立了以县乡财政为主的农村非公办幼儿教师工资保险待遇经费保障机制,全市公办性质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保险待遇所需经费基本由当地财政承担。以2017年为例,全市各级财政共投入约1亿元用于解决公办性质幼儿园编外教师工资待遇。

  三、加大继续教育力度,培养人才

  教师质量决定着学前教育质量,而做好培训工作是提升教师质量的重要途径。我们认真落实幼儿园园长、教师专业标准,将园长、教师培训纳入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序列,各级财政部门将培训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各级教育部门制定了专门的培训规划和年度计划,分层次、多形式开展了园长岗位培训、骨干教师提高培训、园长教师全员培训、新任教师入职培训等,不断提高园长、教师的综合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与此同时,实施市级名园长、骨干教师培养工程,每5年评选一次,市财政按5年一周期安排每人3万元专项培养经费,支持优秀园长、骨干教师专业发展,充分发挥其示范引领作用。

  四、实施“三动”管理模式,用好人才

  为推动学前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我们通过实施“结网互动、优势拉动、整体推动”管理模式,充分发挥市域内公办幼儿园的示范引领作用,坚持以城带乡、以强扶弱,促进城乡学前教育整体发展、共同提高。一是基层支教。各级教育部门从公办幼儿园中抽调骨干教师,分期分批到相对薄弱的乡镇中心园或村级幼儿园挂职业务园长,支援农村学前教育。二是城乡结对。按照“城区结对农村、近郊结对边远、强园结对弱园”的要求,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城乡幼儿园结对共建活动。三是示范引领。全市各级公办幼儿园定期开放,为农村园、薄弱园提供交流学习机会。以利津县为例,近三年来,城乡轮岗交流教师60人,开展结对帮扶、送教下乡活动186次,举办开放观摩和学习活动165次,受益教师达2万余人次。各县区还积极创造条件,从乡镇(街道)中心幼儿园选派骨干教师,为农村社区(村集体)幼儿园配备公办园长,目前已有近50%的幼儿园配备到位,其中利津县农村幼儿园公办园长配备率达到83%,带动了农村幼儿园管理水平和保教质量的整体提高。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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