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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葆初心 共创“幼有所育”新时代

2018-11-29 来源:淄博市教育局收藏

淄博市教育局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办好学前教育,实现幼有所育,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淄博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全面完成,学前教育资源不断扩大,管理制度日益完善,幼儿园办园质量和办园水平进一步提高。今年8月,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指导各区县实施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全市学前教育迈向更加充裕、更加普惠、更加优质的发展新阶段。

  一、政府主导,健全完善学前教育发展机制

  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淄政发〔2018〕18号)进一步明确了优质资源供给、经费保障机制、教师队伍建设、规范办园行为等政策措施。市政府将公办幼儿园建设、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和生均补助、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落实、幼儿园小学化倾向专项治理等情况纳入区县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和对区县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评价,实施月度考核推进工作机制,根据工作推进情况不断调整充实考核指标、优化月度考核方案,逐步解决学前教育在发展中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各区县政府制定下发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及幼儿园布局规划,通过完善规划体系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投入,加快落实普惠性幼儿园生均经费

  市财政局、市教育局联合下发《关于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确定我市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财政拨款和生均经费补助标准最低标准为:市本级及省教育工作示范县每生每年810元,其他区县每生每年710元,自2018年起正式执行。目前,临淄区和高新区的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张店区和淄川区的公办幼儿园全部落实每生每年810元标准;市本级幼儿园从8月1日执行,通过2019年部门预算追加落实。

  三、攻坚克难,持续扩增学前教育资源

  一是大力发展公办幼儿园。逐步将镇中心幼儿园、学校附设幼儿园举办为完全公办幼儿园,2018年全市新增独立法人事业单位97个,基本实现镇中心幼儿园设置为独立法人事业单位全覆盖。二是加快推进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工程。全市两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新建、改扩建幼儿园683处,投入资金9.58亿元。2018年全市开工新建、改扩建幼儿园142处,已经完工122处,完工率85.91%,已经投入资金3.9亿元。目前,全市空余学位1.3万,今年将新增学位1.7万个,能充分满足适龄幼儿的入园需求。三是加快落实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2011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要求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与居民小区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要举办为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今年以来,全市22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举办为公办幼儿园,5处幼儿园举办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政策下发后,高新区居民小区配套幼儿园全部举办为公办或普惠性民办幼儿园;2014年,临淄区《关于加强居民小区配套学校、幼儿园规划建设管理的意见》提出“国土资源部门应将配套学校、幼儿园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教育用地,采取划拨方式供应。”四是开展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及专项整治。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淄博市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和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淄政办字〔2018〕123号),成立由市政府领导任组长,教育、住建、规划、公安部门负责人任副组长,编办、城管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领导小组。各区县也成立相应工作机构,明确部门责任,进一步夯实工作基础,对未规划的、规划不足的、建设不到位的、移交不到位的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将按照“一园一案”的原则进行专项整治。

  四、动态监管,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

  2011年5月,市政府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的通知》(淄政办发〔2011〕52号),市委书记、市长亲自抓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各区县政府成立了分管区县长任组长的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2011年8月23日,淄博市全面完成无证幼儿园的清理整顿工作,全市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473处。近年来,全市建立无证幼儿园动态监管机制,对出现反弹的个别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时给区县政府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清理整顿无证园18处。市政府《关于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提出,“健全完善由区县政府牵头组织,教育、公安、卫生、民政、物价、规划、住建等部门参与的无证幼儿园清理整顿联合执法机制”。市及区县设立无证幼儿园举报电话,发现一处,及时清理整顿一处,全市已经建立起清理整顿无证幼儿园工作长效机制。

  五、创新举措,切实加强幼儿教师队伍建设

  一是加快推进公办幼儿园核编工作。核定编制后全市公办教师将达到幼儿教师总数的50%以上。二是利用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非公办教师工资待遇。对未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利用国有资产举办并登记为事业单位法人的幼儿园及通过认定的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非公办幼儿教师进行考核认定,并分级列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用于保障人员经费开支等需要。三是完善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制度。市教育局、市人社局联合下发《淄博市学前教育从业人员准入规定》,对学前教育从业人员的任职基本条件、准入程序、职前培训和档案管理等方面做出详细规定。四是切实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健全完善幼儿园教职工师德考核制度,将师德师风建设作为幼儿园及教师考核、聘任和评价的首要内容,建立幼儿教师个人信用记录、师德预警机制,对违背师德行为加大查处力度,实行零容忍。五是幼儿教师培训常态化。组织幼儿教师远程研修、园长论坛、骨干教师培训班、幼儿园游戏化环境创设、联片教研等培训研讨活动,促进幼儿教师专业化水平不断提升。邀请专家教授做学前教育专题讲座,让园长教师了解现阶段学前教育政策,准确认识学前教育发展新格局。组织教师、园长参加全省“最美幼儿缘”百佳系列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全市现有万人计划名师1人,正高级教师2人,宋庆龄幼儿教育奖(提名奖)3人,省特级教师、齐鲁名园长8人。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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