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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强化义务教育保障 助推“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2018-10-17 来源:规划司收藏

  一、强力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

  (一)主要措施

  1.聚力攻坚控辍保学工作重点。印发实施《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云政办发〔2017〕127号)、《云南关于做好2017~2018学年度义务教育精准控辍保学工作的通知》(云教基〔2017〕15号)、《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司法厅关于印发依法督促监护人送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试行办法的通知》(云教规〔2018〕2号),组织控辍保学专项督查等,强化依法控辍,对工作成效不明显县市区进行约谈,全面压实各部门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脱贫攻坚主体责任。建立辍学学生工作台帐和监测报告制度,将农村、边远、贫困、民族地区和流动人口相对集中等地区作为重点监测地区,将初中作为重点监测学段,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等特殊群体作为重点监测群体,将3月和9月是重点监测时段。设立全省义务教育阶段控辍保学监督电话和电子信箱,接受社会各界、广大人民群众对失学、辍学情况进行监督举报。

  2.稳步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认真落实《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云南省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方案》,落实“一县一案、一校一策”工作机制、“挂包”机制,对规划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的县(市、区)从项目和资金安排上给予倾斜。实行领导挂钩制度,重点督查各地建立健全县级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机制,统筹协调各职能部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2018年接受国家评估的23个县市区,已开展了县级自评、州市复评和省级评估结果公示,将于近期上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申请验收评估。

  3.扎实推进全面改善贫困地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基本办学条件工作。省级财政新增投入10亿元,落实贫困县 “全面改薄”县级资金“零配套”政策,实现88个贫困县“全面改薄”县级资金“零配套”。截至2018年6月底,“全面改薄”累计投入资金329.69亿元,占五年规划总投资的96.83%。

  4.大力加强乡村教师队伍建设。全面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落实推进乡村教师生活补贴“500+X”差异化政策,全省集中连片特困县已实现政策实施县、乡村学校、乡村教师三个“全覆盖”。2018年,下达特岗教师招聘计划4900名。持续培养省级公费师范生,下达计划997人,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含“专升本”)、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培养模式,为乡村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投入“国培”“省培”计划资金9940万元,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

  (二)取得成效

  1.适龄儿童少年受教育权益明显保障。兰坪县首例控辍保学“官告民”案在全国层面产生广泛影响,丘北县人民检察院也监督公安机关对该县首例辍学儿童权益受侵案立案侦查。据全省控辍保月报表显示:2018年6月劝返复学人数小学1670人、初中17902人,其中建档立卡户子女劝返小学647人,初中4802人。从学生辍学原因分析,因贫失学辍学的现象已经基本消除。

  2.贫困县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成效明显。88个贫困县中已有57个通过“国检”,27个深度贫困县中也有江城、香格里拉等9个通过“国检”。2018年将有昭阳区、巧家等23个县接受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评估验收,目前已经完成2018年均衡县的省级评估结果公示,将于近期请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检查验收。

  3.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明显改善。2014年全面改薄项目开始实施,我省通过全面改薄项目的有效实施,逐步改善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以此推进我省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全省16个州市已有10个州市义务教育学校“州市条底线”底线义务达标,129个县市区已有120个县市区100%达标,全省16207所义务教育学校(包含教学点)达标率达99.54%。

  4.乡村教师队伍建设明显加强。全部落实了乡村教师乡镇工作岗位补贴政策,连片特困地区县全部实施了生活补助政策,累计发放的补助资金8.46亿元,月人均补助523.24元,乡村教师待遇进一步改善。实施省级公费师范生,探索小学全科教师(含“专升本”)、初中一专多能教师培养模式,2018年下达计划997人,为乡村学校培养“下得去、留得住、教得好”的教师。投入“国培”“省培”计划资金9940万元,加大对乡村教师的培训力度。

  (三)工作经验

  “义务教育有保障”是脱贫攻坚“两不愁、三保障”的重要内容。云南省将贫困县县域义务教育基本均衡通过国家评估作为贫困县退出的重要考核指标,进一步压实了州市县区人民政府责任,在“全面改薄”办学条件改善、教师队伍建设保障、教育经费“三个增长”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有效保障了贫困县稳定持续实现“义务教育有保障”,贫困县义务教育质量明显提升。同时,将建档立卡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原则上无辍学作为贫困户退出一票否决指标,全省各地紧扣“一个都不能少”的工作目标,突出直过民族聚居区适龄儿童少年、留守儿童、流动儿童少年、残疾儿童少年等特殊群体辍学学生为重点,“一人一案、精准施策”全力“控辍保学”,全省义务教育辍学率呈现稳步下降的良好态势。

  二、扎实推进“发展教育脱贫一批”

  (一)主要措施

  1.扎实推进职业教育扶贫。启动实施职业教育扶贫工程,第一期累计完成投资66.7亿元,贫困地区职业教育办学条件明显改善。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协调上海、天津、江苏、浙江四省(市)和东部10个职教集团对口兜底式招录滇西10州(市)建档立卡“两后生”接受优质中等职业教育;云南省教育厅印发了《2017年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招生章程》等,稳步推进职业教育东西协作。2018年招生兜底计划任务6000人,各项工作正在有序推进。

  2.完善和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学生资助政策。2018年已下达义务教育保障资金587673.61万元,惠及学生(含所有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5581365人次;其中下达寄宿生生活补助233984.73万元,惠及学生2694034人次。继续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全覆盖”,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273936.68万元,惠及学生4642967人次。2018年春季学期(截止6月底),全省共投入建档立卡贫困户学生资助资金15.3亿元,共资助129.28万名学生。

  3.大力实施“推普脱贫攻坚”和素质提升工程。省教育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云南省“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及素质提升实施方案》,省教育厅与中国移动云南省分公司、科大讯飞签署合作协议,试点上线“‘直过民族’和人口较少民族推广普通话和素质提升APP项目”。中国移动云南省分公司通过定制手机(7.4万部近5000万元)、定向流量补助(约8000万元)方式投入经费近1.3亿元,帮助贫困群众更好、更快、更精准的学习使用普通话。

  4.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招生倾斜政策。2017年全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高中毕业被高校录取率达96.37%;应届初中毕业生参加中考被普通高中录取率达75.93%,同时对未录取的1.31万学生实施中职招生兜底;实施五年制高职院校招收建档立卡贫困户初中毕业生专项计划,录取学生4461人。截至2018年7月31日,通过国家、地方、高校专项计划共录取集中连片困难地区考生5665人;国家和地方免费医学生录取1135人,公费师范生录取267人,省级定向公费师范生录取考生920人;实施职业教育省级公费师范生培养,从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优秀毕业生中选招100名学生到云南大学、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就读;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高职单招专项计划,由我省16所单招公办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共录取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2924人;首次面向保山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考生实施保山专项单招试点,由上海交通职业技术学院和上海工艺美术职业学院2所公办专科院校承担培养任务,录取20人。

  (二)取得成效

  1.职业教育扶贫直接效能明显发挥。2017年,3611名建档立卡“两后生”到东部四省区接受优质职业教育,报到学生按每生每年9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占全国东西协作计划招生兜底完成量的44%。

  2.建立形成系统完成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贫困学生家庭经济负担明显减轻。

  3.建档立卡青壮年劳动力素质明显提升。2017年完成少数民族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2977人,39311名不通汉语少数民族群众经过普通话培训和检测取得合格证书。已完成2018年2000名双语教师普通话培训任务。

  (三)取得经验

  “发展教育脱贫一批”和“阻断贫困代际传递”是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对教育扶贫提出的历史使命。脱贫攻坚的实践充分证明,职业教育扶贫是见效最快、成效最显著的扶贫方式,具有“职教一人、就业一人、脱贫一家”的直接效能。《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滇西实施方案》系统谋划了东部帮扶滇西职业教育发展,在解决好滇西10州市“两后生”到东部就学的同时,从新教师培养、校长教师培训以及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等方面,全方位帮扶滇西职业教育提高办学水平。

(责任编辑:忠建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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