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新闻

推动语言文字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0-12-23 来源:《中国教育报》收藏

教育部语言文字应用管理司党支部书记、司长 徐晓萍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为我国未来发展举旗定向、谋篇布局,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指明了前进方向。语言文字作为基础性、全局性、社会性事业,是国家重要的文化资源、经济资源,也是安全资源、战略资源,是国家综合实力的重要支撑,在党和国家工作大局中具有重要地位和作用。站在新起点,我们要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全国语言文字会议精神,推进语言文字事业高质量发展,为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更大贡献。

  一是服务国家发展战略,谋划好新时代语言文字事业改革发展。“十四五”时期,我国将进入新的发展阶段,面对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全局和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我们要准确把握新特征新要求,深刻认识新矛盾新挑战,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继承与创新相结合,认真研究制定好《国家语言文字事业“十四五”发展规划》。同时,在研制“十四五”规划基础上,适应国家未来发展和战略需要,加强前瞻性思考、全局性谋划、战略性布局、整体性推进,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充分发挥语言文字的政治、社会、文化、育人和对外交流功能,研究制定与时代发展相适应的国家语言发展规划。

  二是服务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全会明确提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目标任务,提出要“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我们要旗帜鲜明地确立国家通用语言文字的主体地位,坚定不移地推广普及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按照“聚焦重点、全面普及、巩固提高”的新时代推普工作方针,聚焦民族地区、农村地区,聚焦教师、学前儿童、青壮年劳动力等重点人群,加大推广力度,全面提高普及程度和普及质量,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要强化学校的基础阵地作用,全面加强各级各类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从娃娃抓起”,加强学前儿童普通话教育,加大培训力度,大力提升教师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育教学能力。加强学校语言文字工作,开展学校语言文字工作达标建设,加强学校语文教学,全面提高学生听说读写水平和人文素养。动员多方力量参与,加大青壮年劳动力普通话培训力度,将普通话推广与职业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紧密结合起来。拓展大学生推普社会实践活动规模,建设一批有示范引领作用的国家语言文字推广基地。创新开展全国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在全社会营造良好的学普用普氛围。

  三是服务建设社会主义文化强国、教育强国,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提出到2035年建成文化强国、教育强国、国家软实力显著增强等目标,我们要切实发挥语言文字在传承发展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提高国民文化素养和国家文化软实力中的重要作用,继续实施中华经典诵读工程。举办中华经典诵写讲大赛,创新举办中国诗词大会等语言文化品牌,实施经典润乡土计划、“家园中国”民族地区中华经典传承推广活动,建设“中华经典资源库”“中小学语文示范诵读库”、网络中国语言文字博物馆等资源平台,开展经典诵读师资网络专项培训,在中小学培育建设中华经典文化传承推广特色学校,推动社会各界和各级各类学校广泛参与,大力传承弘扬中华优秀语言文化。不断拓展港澳台和海外语言文化交流合作,支持和服务港澳同胞学习普通话,增进中华文化认同,开展海外中文教师经典诵写讲研修、海外展演交流,推动中华优秀语言文化走向世界。

  四是服务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不断提升语言文字工作服务能力。全会提出要加快构建以国内大循环为主体、国内国际双循环相互促进的新发展格局。语言文字不仅是人际沟通的工具,也是国际交流的桥梁,构建“双循环”发展格局,需要语言文字更好地发挥服务大局和桥梁纽带作用。我们要围绕国家区域发展战略,加强粤港澳大湾区、雄安新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语言服务和语言规划,推进“一带一路”语言互通。建立语言服务机制,加强国家应急语言服务,建设国家语言志愿服务队伍。加强语言文明教育,规范引导新词新语发展和应用,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语言环境,构建和谐健康的社会语言生活。

  五是立足新形势新要求新挑战,推进语言文字工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新形势、新任务对语言文字工作提出新的更高要求,我们要把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贯穿语言文字工作全过程,进一步完善“党委领导、政府主导、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建立分工协作、齐抓共管、协调有效的工作机制。发挥好语委的统筹协调职能,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教育工作综合督导评估。充分发挥好语委委员单位的积极作用,创新社会力量参与语言文字事业机制。完善语言文字法律法规体系,推动修订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要按照“认识上找差距、工作上找短板、措施上找弱项、落实上找问题、安全上找盲点”的要求,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践行一线规则,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语言文字工作治理能力,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贡献应有的力量。

(责任编辑:俞曼悦)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