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07年起,辽宁省不再统一组织实施大规模的农村中小学危房改造工程,省财政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经费中安排“以奖代补”资金,用于支持和鼓励全省各地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并逐步建立起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的长效机制。
“以奖代补”是指每年对全省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工作实行目标管理和考核,对维修改造工作的组织实施以及校舍维修改造成效、财力状况等给予适当奖励性补助。“以奖代补”专项资金的分配考虑4个因素:基础因素权重40%,努力程度因素权重40%,管理因素权重15%,消除危房奖励因素权重5%。
该省在市、县财政分别设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的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行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校舍的维修改造或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省财政设立农村中小学校舍维修改造“以奖代补”专项资金并直接分配到县级,严禁平衡预算或挪作他用,市、县的专项资金与省财政专项资金统筹使用。
摘自:《中国教育报》2007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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