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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加强教育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教办厅函〔2008〕3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各高等学校,各直属单位:

   根据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加强政务公开工作信息报送的通知》(全政办〔2008〕6号)要求,为及时反映各地区、各高校、各单位政务公开和校务公开工作进展情况,总结交流经验做法,了解掌握新情况新问题,请你们围绕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学校校务公开等内容,及时上报工作信息。我们将根据信息质量及时摘报国家预防腐败局办公室、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教育部办公厅综合处王硕;联系电话:010-66097956;传真:010-66096831;电子邮箱:bgtzhc@moe.edu.cn

教育部办公厅

 

二○○八年五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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