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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三次会议第0487号(医疗体育类04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高提案〔2020〕435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加强高校公共卫生与防疫人才培养的提案》收悉,经商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现答复如下:

  教育部一直以来高度重视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工作,目前我国已经基本形成了多层次、多类型的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为国家公共卫生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人才支撑。

  一、关于鼓励设立公共卫生学院和相关学科专业的建议

  全国共有155所高校设置公共卫生教育教学或科研组织机构,其中设置公共卫生学院的高校88所,培养了大批高素质公共卫生人才。一是加大公共卫生人才培养力度。近年来,全国公共卫生专业布点数量和招生数量稳步增长。2019年,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年招收本、硕、博医学生共1.64万人,其中120所高校开设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年招生1.13万人;96所高校开展硕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4450余人;36所高校开展学术型博士研究生教育,年招收680人。与2012年相比,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本科专业布点数增长31.9%、招生规模增长了44.9%;硕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9.7%、招生规模增长了96.9%;博士研究生学位授权点增加20%,招生规模增长了89.9%。二是进一步加强公共卫生学科专业建设。2019年,教育部认定了21个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国家级一流专业建设点和一批省级一流专业建设点,突出示范效应,引领带动全国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类专业建设水平的整体提升。同时在“双一流”建设中给予大力支持,积极支持“双一流”建设高校建设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在137所“双一流”建设高校中已有26所设有公共卫生学院,支持北京大学和华中科技大学将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纳入世界一流学科建设名单。三是明确要求各地支持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习近平总书记对加强公共卫生事业发展和医学教育工作作出重要指示,财政部、教育部贯彻落实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落实《政府工作报告》要求,充分考虑国家对公共卫生和防疫人才的迫切需求,在下达2020年支持地方高校改革发展资金时,明确要求各地支持做好卫生健康人才培养工作。一方面,现有政策和资金渠道已可统筹支持包括公共卫生院系和学科专业建设,并对医学教育予以了倾斜支持;另一方面,按照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有关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控制新设专项、基金等要求,应立足统筹现有经费渠道,不宜再提出新设专项资金,避免项目交叉、资金重复。

  2020年9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医学教育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对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医学教育发展作出全面部署。教育部贯彻落实《指导意见》,加快高水平公共卫生人才培养体系建设,依托高水平大学布局建设一批高水平公共卫生学院。强化预防医学本科专业学生实践能力培养,强化对医学生的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传染病防控知识等教育,加强医学院校与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传染病医院的医教研合作。同时中央财政将继续通过现有渠道,完善经费投入机制,优化支出结构,支持公共卫生与防疫人才培养工作。

  二、关于实施更为积极的公共卫生人才就业政策的建议

  促进公共卫生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就业,是支持高校毕业生发挥知识专长、服务社会民生的重要方面。国家对此高度重视,出台了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有关政策措施,加大在基层人才急需紧缺的医疗卫生等领域购买服务的力度,开发更多适合高校毕业生的就业岗位。公共卫生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地区、艰苦边远地区等县以下单位就业的,可按规定享受学费补偿和助学贷款补偿、高定工资待遇、放宽职称评审条件、津贴补贴倾斜等。2020年针对疫情对高校毕业生就业的影响,财政部会同中央组织部、教育部等七部门出台了《关于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就业创业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3号),拓宽高校毕业生就业渠道,鼓励高校毕业生围绕社区服务需求就业创业,支持社区服务类企业、社会组织吸纳高校毕业生就业或组织见习,支持高校毕业生到城乡社区服务领域创业和灵活就业。社区工作者队伍出现空缺岗位优先招用高校毕业生。着力补齐新冠肺炎疫情社区防控中暴露出的社区工作力量短板,将毕业生优先安排在能够发挥其专长的岗位,更好协助做好与社区居民利益密切相关的卫生健康等服务提供工作。与此同时,出台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为高校毕业生就业提供支持便利,符合护士执业资格等考试报名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可以先上岗从事相关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执业资格。

  《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等法规政策规定,事业单位实行公开招聘制度,并明确了公开招聘程序。经过多年实践,公开招聘已成为事业单位进人主渠道,“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已经深入人心,在从源头上确保人员高素质、专业化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2016年,为完善和落实引导包括公共卫生与防疫人才在内的各类人才向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流行的激励政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中央组织部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3号),规定艰苦边远地区事业单位在坚持公开招聘基本制度的基础上,可以适当放宽年龄、学历、专业等招聘条件,拓宽招聘渠道,允许可以拿出一定数量岗位面向本县、本市或者周边县市户籍人员(或者生源)招聘,对采取统一考试方式招聘的,可根据工作需要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者不设开考比例,划定成绩合格线。对急需引进的高层次、短缺专业人才,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人员,可采取面试、实际操作能力测试等考试形式或直接考察进行公开招聘,缩短引才周期,提高招聘高层次人才的针对性和实效性。2020年6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国家卫生健康委印发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做好2020年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高校毕业生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50号),其中明确县级及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招聘公共公卫等急需紧缺医学专业人才,可采取面试(技术操作)、直接考察的方式公开招聘。近几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会同卫生健康部门指导各地落实政策要求,在疾控机构等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开招聘时适当放宽招聘条件,改进公开招聘方式,缩短引才周期,提高了公开招聘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教育部与相关部门将全面落实好相关政策措施,健全服务体系,支持公共卫生相关专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就业,同时进一步创新公开招聘方式,更好地促进公共卫生人才到事业单位就业。

  三、关于建立传染病宣传与防范教育的长效机制的建议

  一是明确学校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要求。教育部自2018年起,持续在全国校园开展“师生健康中国健康”主题健康教育,加大传染病防控力度,普及健康知识,推动地方和学校充分利用多种媒体开展健康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健康素养。二是加大传染病防控、健康教育教学资源供给。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方案(2017—2025年)》《中国防治慢性病中长期规划(2017—2025年)》《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等政策文件要求,组织专家研制健康教育教学大纲和核心知识点,拓展“互联网+健康教育”内容供给,通过幕课向全国免费推广。三是以多种教育教学形式对学生进行传染病防控和健康教育。通过综合实践活动和学生喜闻乐见的形式,推进学校健康教育。组织开展预防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等健康教育知识网上有奖问答活动,起到良好的宣传教育效果。利用“世界结核病日”“世界艾滋病日”等重要时间节点,在学校普及宣传健康科普知识。

  感谢你们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1月19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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