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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
第1784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7〕第63号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发挥教育在精准扶贫中作用的建议”收悉,经商国务院扶贫办,现答复如下:

  您所提出的建议,充分体现了对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的关心和思考,这些建议与国家教育扶贫的政策导向是一致的。近年来,教育部认真贯彻中央扶贫开发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中央赋予的“发展教育脱贫一批”重要任务,全面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十三五”规划》,在加大贫困家庭教育资助、帮扶贫困户子女就业、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强化教师队伍建设等方面开展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

  一、关于加大对贫困家庭的教育资助

  目前,我国已建立起覆盖学前教育至研究生教育的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从制度上保障不让一个学生因为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学前教育对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和残疾儿童予以资助,义务教育实施“两免一补”政策及营养改善计划,普通高中率先免除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中等职业教育对所有农村学生、涉农专业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高中阶段教育设立国家助学金,高等教育实施“奖助贷勤工助学”多种资助方式,构建了覆盖全学段的贫困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6年全国累计资助贫困学生9126万人次,资助金额1689亿元。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落实好包括贫困地区学生在内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健全资助体系,完善资助方式,提高精准度,有效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关于帮扶贫困户子女顺利就业

  一是落实贫困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帮扶政策。建立贫困毕业生信息库,实行“一对一”动态管理和服务。利用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服务平台,为贫困毕业生推送就业岗位,组织开展就业见习、职业技能和创业培训并按规定给予补贴。贫困地区实施高校毕业生基层服务项目时,优先选拔招募本地户籍毕业生,落实各项优惠政策措施,构建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基层“下得去、留得住、干得好、流得动”的长效机制。二是开展职业院校推荐贫困户子女就业行动。东部中职院校对兜底式招收的西部地区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根据学生意愿优先推荐在东部地区就业,实现就业脱贫。遴选一批管理规范、社会责任感较强、岗位适合的企业作为贫困劳动力就业基地,定向招收贫困劳动力。

  三、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

  一是持续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投入。“十三五”以来,中央财政持续加大投入,2016年职业教育经费总投入4051.01亿元,年均增长超过10%。先后实施了示范性职业院校建设计划、中职基础能力建设项目、高职学校提升专业服务产业发展能力项目、实训基地建设计划等重大项目,支持建设了200所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学校,1000所国家中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示范学校,3000多个实训基地。完成了专业教师培训近20万人次。二是做好职业教育对口支援工作。为促进西部地区提升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共享东部地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2016年,教育部、国务院扶贫办共同印发《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行动计划(2016-2020年)》。通过建立工作协调机制和管理平台,部署推动各地全面落实东西职业院校协作全覆盖行动、东西协作中职招生兜底行动、职业院校参与东西劳务协作等三大任务,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人口接受优质职业教育和培训提供保障。三是加强面向贫困户的职教培训。在做好贫困家庭子女教育扶贫的同时,积极推动职业院校广泛开展面向农民、农村转移劳动力、在职职工、失业人员、残疾人、退役士兵等群体的各类培训,每年开展面向全社会的各类培训达上亿人次。

  四、关于强化乡村教师队伍建设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先后采取了一系列措施,进一步推动城乡义务教育师资均衡配置,改善贫困地区特别是乡村教师师资不足问题,吸引优秀人才到乡村任教。

  一是建立完善乡村教师补充机制。特岗计划公开招募高校毕业生到中西部“两基”攻坚县县以下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10余年来,已招聘约59万余名特岗教师,极大地改善了农村教师队伍结构。教育部直属6所师范大学实施师范生免费教育政策,27个省(区、市)实行地方师范生免费教育,每年培养近4万名师范生和高校毕业生直接到农村贫困地区中小学任教。建立城乡教师轮岗交流机制,重点推动优秀校长和骨干教师到农村学校、薄弱学校任职任教,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实施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教师专项计划,每年选派3万名教师到“三区”127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支教。

  二是强化乡村教师培训工作。“国培计划”集中支持中西部地区乡村教师培训,2016年累计培训了包括乡村教师在内的189万名中小学幼儿园教师。依托师范院校开展“一专多能”乡村教师培养培训,着力解决幼儿园教师不足、音体美外语教师短缺等问题。采取顶岗置换研修、校本研修、远程培训等多种模式,大力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特别是乡村教师培训,为乡村义务教育教师建立网络研修社。

  三是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全面落实集中连片特困地区乡村教师生活补助政策,2016年,22个省份684个县已实施乡村教师生活补助,受益教师130万人。加大对农村和艰苦边远地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倾斜力度,侧重考核工作业绩,放宽学历要求,不作论文、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鼓励有条件地区对相关乡村教师职称进行单独评审。同时,规定城镇教师晋升职称职务应有在乡村学校任教1年以上经历,目前,已有28个省份明确将此规定作为高级教师评审必备条件,4省份将此规定作为申报高级教师必备条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8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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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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