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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一次会议
第0406号(教育类051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8〕第285号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国高校布局顶层设计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2017年2月份印发的《教育部关于“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主要政策措施,对“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进行了整体部署。按照《意见》要求和部署,各省份要在深入分析存量高等教育资源的总量、结构和条件,推动存量高等学校结构调整和质量提升的基础上,根据优化结构、补充短板原则,科学制定本地区“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

  同时,《意见》还明确提出,适应经济新常态下产业结构转型升级的需要,对接国家重大区域战略和产业战略,支持确有需求、现有高等学校培养能力不足同时又确有支撑与保障能力的地区新设高水平应用型高等学校;对接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支持在有条件的地区设立学科特色鲜明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在相关学科领域开展前沿性基础研究,着力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型、复合型人才。

  目前,各省份制定的“十三五”高等学校设置规划已通过专家评议并报送教育部备案,作为“十三五”时期高等学校设置工作的基本依据,为进一步优化高等教育布局结构,增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奠定了良好基础。

  对于您提出的高校盲目扩张、设异地校区、整体或部分搬迁等问题,我们认为,我国高等教育已进入到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阶段,不宜盲目扩大规模。如高校因办学资源紧张而选择在本地适度改善办学条件,一定程度上有助于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提升办学质量,我们对此持支持态度;如因贪大求全而盲目扩张,导致重复建设和资源浪费,应予以严格监管。对于高校扩张中出现的异地办学问题,由于异地校区在办学定位、师资队伍建设、办学经费保障、办学质量和水平、校园文化传承等方面存在诸多问题,教育部历来不赞成高校举办异地校区,原则上不予审批。高校搬迁涉及高校办学重要事项变更和高等教育布局重大调整,我们对此一直秉持审慎态度。“十三五”时期,我们将会同有关省份加强对高校建设异地校区、扩张及搬迁的监督和管理,对相关诉求严格论证,从紧审批,积极引导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各安其位、内涵发展、办出特色,促进高等教育结构优化和整体质量提升。

  感谢您对教育事业的关心与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10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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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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