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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
第4434号建议的答复

教建议〔2018〕第5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创建湾区联合大学推动粤港澳高等教育协同发展的建议”收悉,经商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现答复如下:

  粤港澳大湾区是中央建设国际一流大湾区与世界级城市群的重要载体。关于创建湾区联合大学的有关建议,对于推动粤港澳大湾区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以及科技创新步伐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体系,充分发挥高等教育的基础性支撑和动力引领作用,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目前,内地与港澳在内地有15个合作办学机构和45个合作项目;其中,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合作办学机构3个,二级学院2个。2005年批准设立的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14年开始招生的香港中文大学(深圳),在内地和香港合作举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办学机构方面做出了很好的探索。

  关于湾区联合大学的创建思路、资金支持以及制度设计的有关建议,具有一定的建设性。我们将在今后的工作中,会同有关部委及广东省加快对大湾区高等教育交流合作有关政策的研究,根据大湾区发展规划的总体部署与要求,努力提升大湾区高等教育建设水平,构建与大湾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匹配的高等教育体系,为大湾区建设发展提供坚强智力支撑与人才保障。

  衷心感谢你们对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8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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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曹建(实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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