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建议〔2017〕第365号
您提出的“关于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校园性别暴力的建议”收悉,经商全国妇联,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有效防范基于社会性别、性倾向和性别身份的校园暴力的建议很好,为我们开展相关工作提供了借鉴。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是一个世界性的难题,需要标本兼治、综合施策、久久为功,这也是近年来教育部的重点工作内容。
一、加大宣传教育力度。2016年11月,教育部联合最高人民检察院,开展“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择优选拔24名优秀巡讲员组成全国巡讲团,组织研发了一批精品法治课程,将社会性别平等、多元性别知识等纳入巡讲内容,在全国中小学进行法治主题巡讲。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家庭教育工作五年规划、《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借助家长学校、各类培训基地等对家长开展培训,将普及性别平等和多元性别知识列为重要专题,引导家长注重孩子思想品德教育和良好行为习惯培养,从源头上预防学生欺凌和暴力行为发生。各地加强统筹协调,创新教育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山东省东营市教育局会同团市委、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开展了“青春与法同行”青少年模拟法庭建设,让青少年通过模拟法庭初步了解预防校园性别暴力的法律。
二、切实加强综合治理。教育部、公安部、综治办等部门密切协作,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加强校园周边巡逻防控,强化警校联动机制,加强学生上下学重要时段、学生途经重点路段的巡逻防控和治安盘查,及时发现制止苗头性、倾向性欺凌和暴力现象,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及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2012年起,公安部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大力强化校园安保工作,整改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预防查处了一大批涉校案事件,取得良好效果。近年来,全国涉校刑事案件持续下降,2016年涉校刑事案件同比下降19.6%,发生在校园的侵害师生人身安全的案件同比下降21.4%。
三、加强心理健康教育。2014年,教育部启动实施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争创计划,树立一批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先进典型,推动广大中小学全面普及心理健康教育,形成全体教师关心关爱每一个学生心灵成长的良好氛围。2015年,教育部印发《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指南》,进一步指导各地加强和规范中小学心理辅导室建设,提高心理辅导工作的科学性、专业性,关注中小学生性别歧视等心理问题,提高心理健康教育的针对性。重庆南开中学提倡德智体美劳心“六育”并重,落实心理辅导室建设要求,加强对学生尊重意识的引导,注重对特殊、异常心理状态学生的全接纳,对心理问题做到及时干预、准确处置。
四、组织开展专题研究。2017年,教育部组织专家深入研究国内外校园欺凌现象,形成了《关于中小学校园欺凌的调研报告》。报告研究了国内外校园欺凌防治研究的历史及成果,重点对比研究了日本、美国、德国等六个国家防治校园欺凌措施和策略,提出了构建学校有效干预机制、创设和谐的校园环境和良好的班集体、加强青少年法治教育等十大治理对策及建议,为我国进一步开展防治校园欺凌工作提供了理论和经验上的支撑。教育部正在组织专家研究制订中小学校防治学生欺凌和暴力指导手册及研究起草《学校安全条例》《学校未成年人学生保护规定》,将对欺凌和暴力进行明确界定,拟将性别视角纳入防治校园暴力教育重要内容,提出预防欺凌和暴力的具体方法,并对事中应对、善后处理流程等提出指导意见。此外,教育部将会同全国妇联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理论研究,注重对家长进行有关性别平等和多元性别知识的普及,拟将家庭教育与预防遏制校园欺凌纳入“十三五”重点课题。
针对您所提出的“在制定反校园暴力法或在有关法律中补充校园暴力内容时加入性别视角”建议,下一步,教育部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对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的修订工作深入研究,明确学生欺凌和暴力的认定标准、预防措施、应对主体及追责机制等,积极探索将性别视角融入法律的可行性,进一步遏制校园欺凌现象,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为青少年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和成长氛围。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17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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