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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五次会议第3471号建议的
答复(摘要)

  一、推动完善相关制度。2016年11月,教育部等九部门联合印发《关于防治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的指导意见》,指导各地各校系统开展中小学生欺凌和暴力防治工作。同年,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开展校园欺凌专项治理的通知》《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督导暂行办法》等一系列文件,对校园欺凌暴力事件开展综合治理。

  二、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教育部、公安部、中央综治办等部门密切协作,落实《关于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的意见》,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建设,持续开展学校及周边治安秩序整治行动。近年来,公安部部署各地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护校安园”专项行动,大力强化校园安保工作,推动提升了校园安防综合实力。通过共同努力,近年来全国涉校案事件持续下降。

  三、加强家庭教育工作指导。2010年,教育部会同全国妇联等部门印发《全国家庭教育指导大纲》,2015年,教育部印发《关于加强家庭教育工作的指导意见》,对加强家庭教育进行了全面部署,要求学校普遍建立家长委员会,密切家校沟通配合,积极发挥家庭的德育第一课作用。教育部在全国范围内设立了10个家庭教育实验区,指导学校帮助家长开展好家庭教育。2016年12月,在四川省成都市召开全国家庭教育实验区工作经验交流会,促进各实验区进一步开展好家庭教育工作。

  四、加大教育惩戒力度。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行为,根据其违法性质的轻重已规定了相应的教育处罚措施。一是对有“不良行为”未成年人的教育措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十四条、第三十五条规定,对有“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对其进行教育;对有“严重不良行为”的未成年人,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和学校应当相互配合,采取措施严加管教,也可以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和接受教育。二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未成年人予以治安处罚的措施。三是对构成犯罪的未成年人的刑罚措施。

  五、不断净化网络环境。2015年以来,中央网信办相继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对网上未成年人犯罪和欺凌实践报道管理的通知》《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互联网直播服务管理规定》,明确网上内容管理制度,规定了互联网新闻信息发布的审批程序。同时,中央网信办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开展“护苗行动”,加大处置力度,为未成年人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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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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