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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4161号(教育类452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按〔2019〕430号

  你们提出的《关于推动学前教育供给侧改革,构建以公益性普惠性为主体的学前教育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现答复如下:

  感谢你们对学前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提案中对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问题作了深入的分析,并围绕学前教育立法、成本分担机制、教师队伍建设、加强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宝贵的建议,非常具有针对性。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发展。2010年,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了学前教育公益普惠的基本办园方向,出台了十条强有力的政策措施,要求各级政府切实落实责任,加快学前教育改革发展。2018年出台的《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中发〔2018〕39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对新时代学前教育改革发展作出了全面系统的部署,并要求认真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遵循学前教育规律,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完善学前教育体制机制,健全学前教育政策保障体系,推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对幼有所育的美好期盼。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2011年以来,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推动各地连续实施三期行动计划,加快发展普惠性学前教育。一是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全国学前教育财政投入从2010年的244亿元增长到2017年的1564亿元,增长了5.4倍,财政性经费占比从1.7%提高到4.6%。目前,全国所有省份都出台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或财政拨款标准,探索构建学前教育成本分担机制。9年来,中央财政累计投入学前教育专项资金超过1400亿元,带动地方财政投入超过7000亿元,重点引导和激励中西部地区扩大普惠性资源,完善教师补充和待遇保障机制等。北京市对提供普惠性服务的幼儿园,无论公办、民办都按年生均12000元进行补助,真正实现了接受普惠性学前教育公共财政补助一样、家长缴费一样。青岛按照每年2400元的生均定额补助标准,扶持普惠性民办园。2010年到2018年,中央财政安排资金81亿元,地方投入363亿元,累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幼儿4073万人次。二是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实施一系列学前教育重大项目,大力发展公办园,推动各地根据人口分布情况做好规划,因地制宜,合理布局公办园,新建、改扩建幼儿园,利用中小学增设附属幼儿园,扶持机关、企事业单位办园,支持城镇街道、村集体举办公办园。通过综合奖补、派驻公办教师、教研指导等方式对民办园予以支持,引导和支持民办园提供普惠性服务。目前,已有17个省份出台了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开展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治理,对城镇小区配套幼儿园在规划、建设、移交和使用中存在的问题,按照“一事一议”“一园一案”的要求进行整改,确保办成公办园或普惠性民办园。三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印发《幼儿园教职工配备标准》(教师〔2013〕1号)《幼儿园教师专业标准》(教师〔2012〕1号)《幼儿园园长专业标准》(教师〔2015〕2号)和《关于加强幼儿园教师队伍建设的意见》(教师〔2012〕11号)等系列文件,指导地方加强幼儿园教师配备。各地积极完善编制补充机制,已有19个省出台了公办园教师编制标准。贵州省每年核定编制补充公办园教师5000名。山东省建立公办园编制动态管理制度,及时补充公办园教师。支持高校举办学前教育专业,目前全国已有505所高校设置学前教育专业,招生规模超过20万人。将幼教师资纳入了国家师范生公费教育体系,扩大学前教育专业公费师范生招生规模。四是加强规范监管。印发《幼儿园建设标准》(建标〔2017〕156号)《幼儿园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发改价格〔2011〕3207号)《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76号),修订《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印发《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教基二〔2012〕4号)《关于规范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防止和纠正“小学化”现象的通知》(教基二〔2011〕8号)《关于开展幼儿园“小学化”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函〔2018〕57号),指导各地加强幼儿园准入、安全、卫生保健和保育教育工作的监管和指导。

  下一步,教育部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全国教育大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改革发展的决策部署,坚持公益普惠基本方向不动摇,坚持公办民办并举不动摇,认真落实《若干意见》提出的重大政策措施,以实施三期行动计划为抓手,推动各地完善普惠性学前教育发展和保障机制;以纠正“小学化”、推进幼儿园和小学科学衔接为着力点,全面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安全优质发展。重点将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完善投入保障机制。国家进一步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力度,逐步提高学前教育财政支持水平,主要用于扩大普惠性资源,补充配备教师和提高教师待遇,改善办园条件。中央财政继续安排支持学前教育发展资金,重点向中西部农村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推动各地加快制定、落实公办园生均拨款标准和普惠性民办园补助标准。合理确定公办园收费标准并建立定期动态调整机制。二是加强教师队伍建设。督促各地认真落实公办园教师工资待遇保障政策,统筹工资收入政策、经费支出渠道,确保教师工资及时足额发放、同工同酬;民办园要参照当地公办园教师工资收入水平,合理确定相应教师的工资收入。积极指导各地落实国家政策文件,进一步改革创新幼儿园教师培养培训模式。通过继续实施部属师范大学师范生公费教育政策、推进卓越幼儿园教师培养工作等,做好示范引领工作,支持各地推进包括学前教育专业在内的地方师范生培养。同时,继续实施“国培计划”幼师国培项目,不断提升幼儿园教师的素质和保教能力。三是加强监管。强化对民办幼儿园教职工资质和配备、收费行为、安全防护、卫生保健、保教质量、经费使用以及财务管理等方面的动态监管。实行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制度,按照《幼儿园责任督学挂牌督导办法》(教督〔2019〕3号)《教育督导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24号)和《幼儿园工作规程》(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39号)规定要求,对幼儿园安全管理、规范办园、师德师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督导。四是加快学前教育立法进程。教育部将认真研究提案的意见建议,配合全国人大进一步凝聚立法共识,完善立法草案,加快立法步伐,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学前教育在国民教育体系中的地位和公益普惠属性,强化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在学前教育规划、投入、资源配置、师资队伍建设和监管等方面的责任,明确举办者对幼儿园办园条件、师资聘任、工资待遇、运转保障、经费使用与财务管理等方面的责任,促进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可持续发展。加大对违法违规办园行为的惩治力度,推动学前教育走上依法办园、依法治教的轨道,保障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感谢你们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20年1月3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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