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基建议〔2023〕286号
您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的建议”收悉,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答复如下:
您提出的加强中小学劳动教育,培养学生正确的劳动价值观和良好的劳动品质具有借鉴意义。教育部高度重视中小学劳动教育,部署开展了一系列工作。
一、加强工作指导
指导各地各校认真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等,充分发挥劳动教育场所、课程、专业师资力量等方面的资源优势,支持中小学开展劳动教育实践。指导地方分学段开展劳动教育,使学生养成劳动习惯、掌握劳动本领、树立热爱劳动的品质。
二、落实课程育人
2020年7月,教育部印发《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从独立开设劳动教育必修课、在学科专业中有机渗透劳动教育、在课外校外活动安排劳动实践、在校园文化建设中强化劳动文化四个方面明确劳动教育的途径。教育部印发《义务教育劳动课程标准(2022年版)》,指出劳动课程的思想性、社会性、实践性等显著特征,加强了对劳动项目开发、实施过程、效果评价,以及劳动周设置、家校社合作开展劳动教育的具体指导。
三、提升教师水平
在实施“国培计划”的过程中,将劳动教育相关内容融入中小学综合实践活动等学科一线优秀教师培训课程中,通过开展培训,为中小学劳动课教学培训了一批“种子”教师。建立专兼结合的教研队伍,省、市、县三级教研机构配齐所有学科专职教研员,组织开展专题教研、区域教研、网络教研,通过协同创新、校际联动、区域推进,提高劳动教育整体实施水平。
四、拓展实践场所
在全国建设了一批示范性综合实践基地和全国中小学生研学实践教育基(营)地,构建校外实践教育资源体系,涵盖农业基地、科研院所、重大工程基地等多种类型,为各地结合社会实践活动创造场地条件。指导各地大力拓展实践场所,结合研学旅行和社会实践活动,适时适量安排工农业生产与体验、商业和服务业实习等校外劳动实践活动和公益劳动、志愿服务等活动,把劳动教育和社会实践活动作为推进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帮助广大中小学生自觉养成热爱劳动的习惯和参与社会实践的能力。
五、推动家校社协同育人
2023年1月,教育部等13部门印发《关于健全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机制的意见》,提出家长要引导子女从事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增强动手能力,积极参加多种形式的文明实践、社会劳动、手工技能等实践活动,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营造热爱劳动、重视劳动教育的家庭环境。指导地方深入宣传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的政策举措、实际成效和典型案例,广泛传播热爱劳动的教育理念,积极构建学校家庭社会协同育人新格局。
六、完善评价督导机制
2017年、2019年教育部印发《县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办法》及配套工作规程,将是否有满足劳动教育需要的实践基地和场所、是否全面开设劳动课且劳动实践时间不少于综合实践活动课时的50%、是否为学校配备专兼职相结合的劳动教育教师等作为重要评估内容。2021年12月,教育部印发《关于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任期结束综合督导评估工作的意见》,将开足开齐上好艺术(含音乐、美术)、体育与健康、劳动和综合实践活动、少先队活动等课程作为评估要点,将保证德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和综合实践活动课时作为对普通高中学校校长评估要点。
下一步,教育部将深入推动各地落实《关于全面加强新时代大中小学劳动教育的意见》《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等,创新劳动教育方式,加强对学校课程实施指导,因地制宜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劳动实践活动,强化家校社协同育人,完善督导与评价体系,持续提升劳动教育的质量和水平。
再次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 育 部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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