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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对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第3868号建议的答复(摘要)

  对民族地区青少年普及一般宗教常识,有利于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贯彻落实,有利于引导青少年正确认识和看待宗教,有利于抵御境外宗教进行渗透和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目前,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课程主要以德育和历史课程为载体,向学生介绍有关宗教常识。高校主要通过精品视频公开课、选修课等方式讲授宗教常识。

  关于编写全国统一教材的问题。目前,《宗教学》《宗教史》已被纳入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重点教材编写规划,正在组织全国一流专家编写,编写工作已经取得重要进展。同时,建议有关省市结合实际,编写符合地方需求的宗教常识地方教材。

  关于培养师资队伍的问题。各省市可以根据地方实际需要,将宗教常识教师队伍培训纳入国培计划相关规划,报教育部审批后实施。

  关于开展试点工作的问题。在民族地区大中学校开始普及宗教常识课程,较为敏感复杂。建议民族地区教育部门坚持教育与宗教相分离原则,先开展试点,后逐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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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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