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关于政协十三届全国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第2960号(教育类307号)提案答复的函

教提案〔2019〕第72号

  您提出的《关于将辞书编纂成果纳入学术科研考评体系的提案》收悉,经商中央宣传部,现答复如下:

  正如您提案中指出,优秀辞书既是一国文化的组成部分,也是传播和发展一国文化的重要工具。完善现行学术评价体系,对推动辞书编纂事业发展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

  党中央高度重视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工作,《中共中央关于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意见》明确提出“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术评价体系”。近年来,教育部以必须坚持马克思主义为指导、必须充分体现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根本遵循,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价值取向、研究导向,严把政治关、学术关、质量关、公正关,在改革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体系、培养专业人才方面提出了多项重要举措,对推动高校加快构建有效支撑社会主义意识形态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特别是学术评价体系起到了积极作用。

  一、完善制度规范,树立正确导向

  先后印发了《教育部关于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进一步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意见》(教社科〔2006〕1号)、《教育部关于严肃处理高校学术不端行为的通知》(教社科〔2009〕3号)、《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改进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的意见》(教社科〔2011〕4号)、《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令第40号)等文件,并抓好全面落实工作。推广由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编写出版的《高等学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指南》,为高校开展科研评价工作提供可操作性的实践指南。

  二、健全评价体系,优化科研生态

  一是坚持质量第一的评价原则,完善以同行专家评价为主的评价方式,定性评价与定量评价有机结合。对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成果建立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体系,重点关注成果质量和实际价值,成果形式包括但不限于论文、著作、咨询报告、软件、数据库、专利等学术成果,项目责任人及课题组成员结合项目研究进行的课程建设、教材编写、学术报告、咨询服务及其实际效果和社会影响等也一并纳入验收范围综合考虑;对教育部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实行分类管理,按照不同类型基地建设要求,制定相应的测评指标,构建科学合理的分类评价标准,坚持推进分类指导,实现特色发展。二是积极探索政府、社会组织、公众等相应研究成果受益者参与的评价机制,构建有利于资源共享和联合攻关的评价导向,有效释放人才、资源等创新要素的活力。三是规范科研评价指标。克服“五唯”顽瘴痼疾,引导高校正确认识《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SCI)《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A&H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等引文数据在科研评价中的作用,摒弃简单地以出版社和刊物的不同判断研究成果质量的方法。四是充分发挥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以及有关学会、协会等学术组织的作用,加强评价理论和政策研究,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化水平。

  三、优化专业设置,培养专业人才

  为进一步落实和扩大高校专业设置自主权,印发《教育部关于印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2012年)〉〈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等文件的通知》(教高〔2012〕9号)。依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设置管理规定》,对于国家控制布点专业和尚未列入本科专业目录的新专业,高校可自主申请设置,由教育部审批;对于其余本科专业目录内的专业,高校依法自主设置,实行备案制。教育部支持有条件的高校依法自主设置辞书学、词典学相关专业,大力培养相关专业人才。

  四、深化理论研究,推动辞书编纂

  辞书编纂工作是文化积累和传承的重要载体,是社会主义文化繁荣兴盛的基础性工程。近年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办公室、教育部积极引导和推动辞书编纂相关研究,将“学术价值较高的资料汇编和学术含量较高的工具书”列入资助范围,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设立“中古汉语虚词研究及中古汉语虚词词典编撰”“《蒙汉大词典》编纂”“湖南浏阳客家方言自然语料词典”“殷商礼典与甲骨卜辞书写形式研究”等研究项目;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设立“英汉关务词典编纂与研究”“清末中国近代法律用语词典中的日语借词研究”“晚清期刊词汇新质与《汉语大词典》修订”等研究项目,研究领域涉及语言学、民族学、经济学等多个学科,相关研究成果正在有序推出。

  五、下一步工作考虑

  (一)完善哲学社会科学学术评价顶层设计

  立足新时代,继续深化高校哲学社会科学研究评价改革,把改革聚焦到引导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原创性成果特别是辞书编纂成果产出上来,聚焦到激活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工作者的创造力上来,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提供更加科学、更加完备、更加具有可操作的评价导向。

  (二)强化用人单位人才评价的主体地位

  坚持评用结合,支持用人单位健全人才评价组织管理。引导各高校根据实际建立辞书学、词典学专门人才评价指标体系,突出岗位履职评价,完善内部监督机制,促进人才健康有序发展。

  (三)统筹国际国内学术标准

  打破西方学术话语垄断,完善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分类评价体系。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汲取世界各国哲学社会科学评价优点,不断探索完善中国学术标准的国际化规范化建设,更好地推动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掌握国际话语权。

  (四)加大辞书学、词典学专业人才培养力度

  落实2018年发布的中国语言文学类本科专业教学质量国家标准,指导高校依据国标修订辞书学、词典学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实施一流专业建设“双万计划”,引导高校加强辞书学、词典学专业建设;实施一流课程建设“双万计划”,引导高校建设辞书学、词典学一流课程。

  (五)完善哲学社会科学领域项目资助体系

  在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加大对高质量辞书编纂项目的资助力度,推动产生更多代表国家水平的辞书精品,更好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建设服务;在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研究重大课题攻关项目选题征集阶段,更加广泛地征集选题建议,注重对重大基础理论研究、辞书编纂研究类选题的收集与遴选,并对辞书编纂类申报项目给予一定的倾斜政策,积极鼓励引导高校学者加强对辞书编纂相关领域的研究。

  感谢您对教育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教育部

2019年10月11日

来源:教育部收藏
(责任编辑:李佩)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