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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

国科发政〔2018〕6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科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科协,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中央军委科技委,各有关单位: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一年。为充分宣传改革开放40年、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科技创新发展取得的重大成果和突出成就,弘扬科学精神,普及科学知识,加快提升公民科学文化素质,为新时代全面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中国科协决定2018年继续举办全国科技活动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与主题

  时间:2018年5月19-26日

  主题:科技创新 强国富民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对科技工作的全面领导,动员号召全国科技工作者、社会各界人士,积极投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世界科技强国的伟大实践,依靠科技创新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现代化经济体系建设,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不断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助力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重点活动内容

  2018年科技活动周在活动内容安排上,突出科技创新支撑强国富民这条主线,统筹设计各项活动,充分展示军民科技融合、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充分展示科技成果转化催生的新产品和新产业,增强人民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自信心和自豪感,服务于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

  1. 军民科技融合成就展示。军民融合发展是从国家发展和安全全局出发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应对复杂安全威胁、赢得国家战略优势的重大举措。通过展示航天、航空、深海科技创新成果,信息技术的广泛应用,军转民、民转军对科技经济和社会民生发展的促进作用,了解我国国防科技实力,强化国防意识,增强公众的民族自信心和自豪感。

  2. 科技创新成果展示。展示科技创新重大成就,呈现人工智能、信息通讯、新材料、生物等方面的新技术、新装备、新产品,展示国家重大科技专项成果、重大科研装置,凸显科技创新在支撑经济高质量发展方面的重要作用,促进公众理解科技创新对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

  3. 科技支撑美好生活体验。针对公众对科技多样化需求,展示科技自身高质量发展成就,举办互动、体验、参与性的科技活动。面向青少年、劳动者、领导干部和公务员、部队官兵开展针对性强、趣味性高的公益活动。针对科技热点问题,组织专家进行通俗化讲解、实验演示、互动体验。推出适合少数民族、边远贫困地区和革命老区特点的科普活动。

  4. 公共科技资源开放。推进国家重大科学工程、大科学装置、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重大科研试验场所等高端科技资源向社会开放,激发公众特别是青少年的科学兴趣。推进各类科研机构、大学、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园区向社会开放,各类科普场馆、科普基地向社会开放。

  5. 科普宣传活动。加强科普宣传,充分发挥电视、网络等媒体在科学传播中的重要作用,宣传创新创业人才,倡导科学文化,提升公众科学文化素养,鼓励求真务实、勇于探索的科学行为。培育国家重大活动引领、部门活动各显特色、社会团体积极参与、多种媒体广泛传播、科技活动遍及城乡的科技氛围,为建设世界科技强国营造良好创新文化氛围。

  全国科技活动周的主场地点设在北京,主场将组织开展“2018年全国科技活动周启动式”以及“强国富民科普博览”、“美好生活体验活动”、“全国优秀科普展教品展示”、“全国优秀科普作品展示”等活动。同时,组委会将组织开展一批贯穿全年的重大科普示范活动。

  各地和有关部门可按照通知要求,在积极参与全国重大示范活动的同时,根据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求和部门工作重点任务,创新活动形式,拓展活动内容,依托优势资源,举办各具优势和特色的活动。

  三、工作要求

  1. 统筹协调、细化方案。各级科技管理部门、党委宣传部门、科协组织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协调和资源统筹,充分发挥各级科普工作联席会议机制的作用,认真研究制定本地区本部门科技活动周实施方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切实办好今年的科技活动周活动。请于2018年3月30日前,填报《2018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2018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2. 精心组织、讲求实效。各地各部门要根据细化的实施方案,精心策划重点项目,配合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做好相关重点活动。组织举办各类活动,要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加强安全防范措施,切实提高科技活动周活动实效。

  3. 加强宣传、扩大影响。各地各部门要重视科技活动周的宣传报道,组织动员各类新闻媒体深入基层,及时全面地宣传科技活动周情况。加强电视科普宣传、重视新媒体科普宣传,创新科普宣传方式,拓展科普宣传载体,扩大科技活动周的覆盖面和影响力。

  4. 做好总结、不断提高。科技活动周结束后,请各地各部门于6月10日前向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提交科技活动周总结、影像资料及媒体报道资料(其中视频时长不超过5分钟)。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办公室将对2018年度全国科技活动周优秀组织单位和人员给予表彰。

  5. 联系方式:

  科技部政策法规与监督司人才与科普处

  电话:010-58881772,58881781,

  58881767,58881720

  信箱:kjhdz@most.cn,传真:010-58881766

  地址:北京市复兴路乙15号,邮编:100862

  附件:1.2018年科技活动周重点项目备案表

     2.2018年参与开放活动的科研机构和大学备案表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国科协

2018年3月13日

来源:科技司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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