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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筹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1998-0035-1 生成日期: 1998-03-20 发文机构: 国家教育委员会
发文字号: 教计函〔1998〕1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杭州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筹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期限为两年,学校近期发展规模为2000人。

关于同意筹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的通知

教计函〔1998〕10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你省《关于要求建立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的函》(浙政发〔1997〕190号)等文件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关于高等职业学校设置问题的几点意见》(教计〔1997〕95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杭州职工大学的基础上筹建杭州职业技术学院,筹建期限为两年,学校近期发展规模为2000人。筹建期内,可继续举办成人高等教育。望本着改革的精神,加强对学校的领导,按照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和要求,加大投资力度,加快校舍建设,加强专业建设和师资队伍建设,实现相对集中办学,争取尽快到国家规定的设置标准。

国家教育委员会

一九九八年三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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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1998-03-20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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