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公开
信息名称: 关于同意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合并建立常州工学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0-0061-1 生成日期: 2000-03-2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2000〕50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教育部同意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常州工学院,同时撤销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的建制。

关于同意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合并建立常州工学院的通知

教发〔2000〕50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政府关于请同意建立南京晓庄学院等7所本科院校的函》(苏政函〔1999〕94号)和《江苏省政府关于请同意将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轻工业职工大学、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常州工学院的函》(苏政函〔1999〕105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以及《关于同意常州市轻工业职工大学并入常州工业技术学院的通知》(教发〔1999〕7号),经研究,同意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合并组建常州工学院,同时撤销常州工业技术学院、常州市机械冶金职工大学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常州工学院系本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二、学校以实施本科教育为主,同时举办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目前实行本、专科教育并重,再逐步过渡到以本科教育为主。

  三、学校实行省市(常州市)共建、以市为主的办学体制,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四、学校现有专业结构调整和增设本科专业,应按我部有关规定办理。今年首批设置的本科专业不应超过6个。

  望你省加强对该院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加快学校的总体规划和建设,在实现实质性合并的同时,引导学校深化内部管理体制改革和教学改革,努力探索培养应用型工程技术人才的路子,努力提高教育质量、科研水平和办学效益,为江苏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〇年三月二十二日

点击右上角
选择在浏览器中打开
发布日期:2000-03-2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