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3-02-2002-0119-1 | 生成日期: | 2002-02-22 | 发文机构: |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
发文字号: | 教发函〔2002〕15号 | 信息类别: | 发展规划 | ||
内容概述: | 经研究,同意在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建制。 |
教发函〔2002〕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函》(浙政函〔2001〕171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更改浙江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请示》(浙教计〔2002〕20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成合格的专科学校,使学校为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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