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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3-02-2002-0119-1 生成日期: 2002-02-22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发函〔2002〕15号 信息类别: 发展规划
内容概述: 经研究,同意在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建制。

教育部关于同意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通知

教发函〔2002〕15号

浙江省人民政府:

  《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的函》(浙政函〔2001〕171号)及《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要求更改浙江医药职业技术学院名称的请示》(浙教计〔2002〕20号)收悉。

  根据《普通高等学校设置暂行条例》和《高等职业学校设置标准(暂行)》(教发〔2000〕41号)以及全国高等学校设置评议委员会的评议结果,经研究,同意在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基础上建立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同时,请你省撤销浙江省医药学校的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浙江医药高等专科学校系专科层次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学校由你省领导和管理,学校发展所需经费由你省统筹解决。

  三、学校全日制在校生规模暂定为4000人。

  望你省加强对该校的领导,加大投资力度,按照学校的总体建设规划加快建设步伐,不断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尽快把学校建成合格的专科学校,使学校为浙江省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教育部

二〇〇二年二月二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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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02-02-22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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