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国家教育督导团关于印发对吉林等六省特殊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意见 | ||||
信息索引: | 360A06-05-2004-0160-1 | 生成日期: | 2004-03-11 | 发文机构: | 国家教育督导团 |
发文字号: | 国教督〔2004〕6号 | 信息类别: | 基础教育 | ||
内容概述: | 特殊教育工作指导 |
国教督〔2004〕6号
吉林、黑龙江、江西、湖南、贵州、云南省教育厅:
现将国家教育督导团对你省特殊教育工作督导检查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根据意见中提出的建议和要求,认真研究,采取措施,巩固、发展特殊教育工作成果,再接再厉,不断改进工作,努力把特殊教育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
附件:国家教育督导团对吉林等六省特殊教育工作督导
检查的意见(只发对本省督导检查的意见)
国家教育督导团
二○○四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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