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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07-06-2015-0001-1 生成日期: 2015-01-07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职成〔2014〕14号 信息类别: 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2014年修订)》。

教育部关于印发《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
(2014年修订)》的通知

教职成〔2014〕1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我部对2004年发布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以下简称《大纲》)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并提出以下要求。

  一、新修订的《大纲》在基本保持原《大纲》的框架体例、保留原《大纲》中行之有效内容的基础上,根据党和国家在新形势下提出的新要求以及各地在实施《大纲》中形成的经验做法作了必要的修改完善。新修订的《大纲》体现了十八大以来党和国家的新精神及对教育工作的新要求,是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文件,各地要结合工作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各地要组织好新修订《大纲》的实施工作,不断提高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水平。要组织教育部门有关领导干部、工作人员和学校全体教职工学习新修订《大纲》,做好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及其他德育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努力提高德育工作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德育工作的领导与管理,不断健全和完善体现现代职业教育要求、符合中职学生身心成长规律的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机制,发挥好党团组织、妇联、关工委、社区等各方面的作用,形成工作合力。要结合实际制订新修订《大纲》实施指导意见或工作计划。教育部将适时对新修订《大纲》实施情况进行督查。

  各地在贯彻执行过程中要注意研究新情况,总结新经验,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我部。

教育部

2014年12月22日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大纲

(2014年修订)

  德育对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具有重要的导向、动力和保证作用。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紧密联系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国梦的实际,遵循学生身心发展的特点和规律,按照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

  本大纲规定了国家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和学生德育的基本要求,是中等职业学校开展德育工作的基本规范,是各级教育部门对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实行科学管理和督导评估的基本标准,也是社会和家庭紧密配合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基本依据。

  一、德育目标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目标是:把学生培养成为爱党爱国、拥有梦想、遵纪守法、具有良好道德品质和文明行为习惯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成为敬业爱岗、诚信友善,具有社会责任感、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

  具体要求如下:

  1. 树立实现中国梦的远大理想,牢固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 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中国共产党,拥护党的领导。

  2. 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勤学、修德、明辨、笃实,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成为自己的基本遵循,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养成科学的思想方法。

  3. 养成良好的法治意识和文明行为习惯,提高道德素质和法律素质,增强公民意识,依法办事,待人友善。

  4. 树立正确的职业观和职业理想,提高综合职业素质和能力,热爱劳动,崇尚实践,奉献社会。

  5. 养成自尊、自信、自强、乐群的心理品质,提高心理健康水平和职业心理素质,人格健全,乐观向上。

  6. 树立安全意识、环保意识、节俭意识、廉洁意识,珍爱生命,尊重自然。

  二、德育内容

  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为统领,科学设置教育教学内容。

  1. 理想信念教育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中国梦教育;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马克思主义哲学教育;立足岗位、奉献社会的职业理想教育。

  2. 中国精神教育

  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教育;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中共党史与国情教育。

  3. 道德品行教育

  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文明礼仪教育与训练;生命安全、艾滋病预防、毒品预防、环境保护等专题教育。

  4. 法治知识教育

  宪法法律基础知识教育;职业纪律和岗位规范教育;校纪校规教育。

  5. 职业生涯教育

  职业精神教育;就业创业准备教育;终身学习和职业生涯可持续发展教育。

  6. 心理健康教育

  心理健康基本知识和方法教育;青春期心理健康教育;职业心理素质教育;心理咨询、辅导和援助。

  除以上各系列教育内容外,学校还要根据国家形势发展需要进行时事政策教育。

  三、德育原则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要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 方向性和时代性相结合原则。要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育人导向,紧密结合社会需要和时代发展的要求,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

  2. 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原则。要遵循思想道德教育的普遍规律,尊重学生自我教育的主体性,适应学生身心成长的特点,开展富有成效的教育和引导活动,提高吸引力和感染力。

  3. 知行统一原则。要重视知识传授、观念树立,重视情感体验和行为养成,引导学生形成知行统一、言行一致的优良品质。

  4. 教育与管理相结合原则。要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同时要加强科学严格的管理,增强学生接受教育的主动性,实现教育与自我教育、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

  5. 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原则。既要做到以理服人、以情感人,又要切实帮助学生解决学习、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增强教育的实际效果。

  四、德育途径

  学校要充分发挥主导作用,与家庭、社会密切配合,拓宽德育途径,实现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

  1. 课程教学

  德育课是各专业学生必修的公共基础课,是学校德育的主渠道。德育课教学应充分体现社会主义教育的方向和本质要求,充分反映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最新成果,全面反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基本要求。要紧密联系实际,坚持以价值观教育引领知识教育,改进教育教学方法,注重实践教育、体验教育、养成教育,做到知识学习、情感培养和行为养成相统一,切实增强针对性、实效性和时代感。

  其他公共基础课和专业技能课等课程教学要结合课程特点,充分挖掘德育因素,有机渗透德育内容,结合专业特点和岗位工作要求,寓德育于教学内容和教学过程之中。

  2. 实训实习

  实训实习是学校教育教学的基本环节。学校要结合实训实习的特点和内容,抓住中职学生与社会实际、生产实际、岗位实际以及一线劳动者密切接触的时机,进行以敬业爱岗、诚实守信为重点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职业纪律和安全生产教育,培养学生爱劳动、爱劳动人民的情感,增强学生讲安全、守纪律、重质量、求效率的意识。学校和企业要共同组织开展实训实习期间的德育工作,学校要安排专人负责实训实习期间的教学管理和德育工作。学生要撰写实习日记和实习报告。

  3. 学校管理

  班级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层单位,班主任是组织班级管理和德育的直接实施者。班主任应结合专业特点和学生实际,充分利用家长、用人单位、行业及社区等资源,开展学生思想教育、班级管理、班级活动组织、职业指导、沟通协调工作,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创造性,培养良好的班风学风。

  学校要加强党组织、共青团工作,举办业余党校、团校,组织学生特别是入党、入团积极分子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以及团的基本知识,发展符合条件的优秀学生入党、入团。充分发挥团组织团结青年、组织青年、引导青年、服务青年和维护青少年合法权益的职能。要加强学生会和学生社团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建立各类社团和课外兴趣小组,积极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充分发挥学生自我服务、自我管理、自我教育的作用。

  学校各项管理和服务工作都要发挥德育功能,促进学生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学校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建立健全学校班级管理、课堂教学、实训实习、社团活动、校园安全、后勤服务、突发事件应急等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要强化全员育人理念,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言传身教、教书育人的自觉性,以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风范影响教育学生。

  4. 校园文化

  校园文化具有重要的育人功能。学校要凝练具有职教特色的办学理念和学校精神,建设体现学校特色的校园文化,形成优良的校风、教风和学风。要结合开学及毕业典礼、升旗仪式、成人仪式、入党入团仪式以及民族传统节日、重要节庆日、纪念日等,开展礼节礼仪教育,开展特色鲜明的主题教育活动;结合技能竞赛、创新创业创意创效竞赛、“文明风采”竞赛等开展丰富多彩的校园文化活动。要积极推进优秀企业文化进校园,通过宣传学习行业劳动模范、学校优秀毕业生事迹等,培养学生职业兴趣和职业精神,增强就业创业信心。培育和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

  要加强互联网等新媒体的建设与管理,优化校园网络环境,建设校园网络宣传队伍,加强正面信息的网络传播,杜绝不良信息在校园网上传播,重点加强对校园网公告栏、留言板、贴吧等交互栏目的管理,发挥社交网站、微博、微信等对学生的教育引导作用。要培养学生良好的网络道德,帮助学生做到文明上网、依法上网,及时发现并主动帮助网络成瘾学生。

  5. 志愿服务

  志愿服务是德育的重要载体。学校要把志愿服务纳入教育计划,要依托各类青少年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科技场馆等课外活动阵地,发挥学生专业技能特长,组织学生深入城乡社区、厂矿企业等,广泛开展各类志愿服务和社会实践活动。要把学雷锋活动和志愿服务结合起来,建立完善志愿服务长效工作机制和活动运行机制,弘扬“奉献、友爱、互助、进步”的志愿精神,推动志愿服务活动广泛深入开展,把志愿服务活动做到社区、做进家庭。大力组织学生向道德模范、劳动模范、最美人物、身边好人等先进典型学习。

  6. 职业指导

  学校要在职业指导工作中全面渗透德育内容,加强职业意识、职业理想、职业道德和创业教育,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择业观,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行为,提高就业创业能力。加强就业服务,提高就业服务的水平和质量。

  7. 心理辅导

  学校要根据学生生理、心理特点,合理设置心理健康教育内容,针对学生在学习、生活和求职就业等方面可能遇到的心理问题,开展心理辅导或援助,加强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培养学生良好的心理素质,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要配置必要的心理健康教育专业人员以及心理健康教育和服务设施。

  8. 家庭和社会

  家庭和社会在德育中具有特殊重要作用。学校要通过家长委员会、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访等,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和改进家庭教育,促使家长协助配合学校开展德育工作。要特别关心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家庭、留守儿童家庭、流动人口家庭的子女教育。

  教育部门和学校应采取积极措施,充分依靠共青团、妇联、关工委、社区以及各种社会团体,并同所在地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部队等建立固定联系,发动、协调社会力量支持和参与德育工作,建立完善学校与社会相互协作的社会教育网络。要主动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为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文化环境、治安环境和社会环境。

  五、德育评价

  中等职业学校德育评价由学校工作评价和学生品德评定两方面组成。

  1. 学校工作评价

  各地教育部门应结合本地区教育实际情况,科学制订德育工作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健全行业企业、用人单位、学生家长等深度参与的德育评价机制,定期对学校德育工作进行评价。德育工作评价的主要内容包括:工作机构和队伍建设情况、规章制度建设及执行情况、德育课开设情况及课程教学情况、党团组织和学生会工作情况、社会实践活动开展情况、校园文化建设情况、实训实习期间的德育工作情况等。学校实施本大纲的情况应作为考核校长和学校工作的重要依据。

  学校要加强对德育课教学质量、其他课程德育渗透、班级德育工作、部门及教职工育人质量的考核评价,把德育工作实绩作为对部门及教职工考核、职务聘任、表彰奖励的重要内容。

  评价与创建相结合。通过创建先进学校、文明班级和评选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等活动,形成有效的竞争激励机制。对成绩突出的学校、班级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奖励。

  2. 学生品德评定

  要结合学生思想实际和行为表现,对每个学生做出客观公正的品德评定。学校要把学生品德的评定情况作为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的重要内容,作为学生评优评奖等的重要依据,发挥品德评定对学生成长成才的积极引导作用。学校要结合行业和用人单位对从业者的职业素养要求,在德育方面提出明确要求,制定具体评定办法。对实训实习学生的品德评定应由学校和实训实习单位共同完成。

  六、德育实施

  1. 组织管理

  各地教育部门应有明确的机构负责中等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应根据本大纲规定,结合本地区和不同类型学校的实际,制定本大纲实施细则,定期对本大纲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

  中等职业学校实行校长负责的德育工作管理体制。学校党组织要发挥政治核心和监督保证作用,支持和协助校长做好德育工作。校长要把德育与其他各项工作结合起来,同部署、同检查、同评估。要有一名校级领导分管德育工作。学校要建立贯彻实施本大纲的岗位责任制及考核奖励办法,明确各部门的育人责任,形成全员、全程、全方位育人格局。

  2. 队伍建设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严格队伍选拔标准,优化队伍结构,制订班主任、德育课教师及其他德育工作者的培养培训规划,切实采取措施解决德育工作者在工作、生活等方面的实际问题,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湛、功能互补的德育工作队伍。要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选聘好班主任,每班应至少配备一名班主任,可根据需要配备班主任助理,班主任工作计入教师基本工作量,学校绩效工资分配要适当向班主任倾斜,教师高级岗位聘任应向优秀班主任倾斜。要充分发挥学校团组织和团干部在德育工作中的作用。

  3. 经费保障

  德育经费要列入预算。学校德育经费包括德育教学、管理和学生日常德育活动方面的经费。教学、管理经费包括德育课教学、德育课教师和德育工作者培训、社会考察与调研、有关教研室的业务条件建设和图书资料购置、德育科研经费等。日常德育活动经费包括对学生的日常思想道德教育、学生社会实践、大型德育活动以及表彰奖励等所需经费。要把德育活动场所、基地建设和德育设施、设备购置维修纳入学校总体建设规划,并从基本建设费和设备费中给予保证。

  4. 德育科研

  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要把德育研究项目列入科研规划,加强课题研究,定期开展学生思想道德状况和德育工作调研,交流德育工作经验,不断提高研究和实际工作水平。要发挥教育科研机构和学术团体的作用,加强中等职业学校德育研究。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建立和完善德育研究成果的鉴定、奖励、推广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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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5-01-16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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