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委办公厅关于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09-99-2008-0607-1 | 生成日期: | 2008-11-26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民厅〔2008〕9号 | 信息类别: | 其他 | ||
内容概述: | 为开展和加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教育部办公厅、国家民委办公厅印发《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
教民厅〔2008〕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民(宗)委(厅、局),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民(宗)委(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民宗局: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的决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精神,落实《教育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民族工作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做好民族教育工作的通知》要求,开展和加强学校的民族团结教育工作,现将《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学校民族团结教育指导纲要(试行)
教育部办公厅 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厅
二○○八年十一月二十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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