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召开全国教师教育振兴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0-04-2017-0024-1 | 生成日期: | 2017-08-02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师厅函〔2017〕15号 | 信息类别: | 教育综合管理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召开全国教师教育振兴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 |
教师厅函〔2017〕1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部属有关高等学校: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推动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工作,从源头上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我部定于2017年8月25日在吉林省长春市召开全国教师教育振兴暨教师队伍建设工作会议。部领导出席并讲话。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关于黄大年同志先进事迹的重要批示精神,交流各地各校加强教师培养培训的典型经验和先进做法,部署推进教师教育改革发展和教师队伍建设工作。
二、时间地点
时间:2017年8月25日(星期五),会期一天。24日报到,26日上午离会。
地点:吉林省长春市,长春中日友好会馆。
三、参会人员
1.各省(区、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负责同志各1人,相关处室负责同志各1人。
2.卓越教师培养计划改革项目实施高校负责同志各1人。
3.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基础教育司、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高等教育司、民族教育司、教师工作司、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负责同志各1人。
四、其他事项
1.请与会人员填写会议回执(见附件),于8月11日12:00前传真至会务组,同时发送电子版。
2.请各参会单位围绕会议主题,总结党的十八大以来推进教师培养培训工作的经验、成效、问题和建议,形成书面材料(字数不超过4000字),于8月15日12:00前将电子版报送会务组。
3.会务工作由吉林省教育厅具体负责。会议统一安排食宿,提供接送站服务。参会人员交通费由所在单位报销。
4.请参会人员8月24日到长春中日友好会馆报到。地址:吉林省长春市二道区自由大路4288号,电话:0431—84618003。
会务组联系人:于跃,联系电话:0431—88905336,13943051775;传真:0431—88905300;电子邮箱:33745223@qq.com。
教育部教师工作司联系人:汤兴虎、宋磊,联系电话:010—66096771、66096556;传真:010—66020522。
教育部办公厅
2017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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