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关于延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20-0012-1 | 生成日期: | 2020-06-28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20〕19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体育总局办公厅、共青团中央办公厅发布《关于延期举办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的通知》。 |
教体艺厅函〔2020〕1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体育局、团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文化体育广电和旅游局、团委:
因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研究,原定于2020年8月16日—27日在山东省青岛市举办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四届学生运动会延期至2021年7月10日—17日进行。
本届比赛预赛日程及运动员参赛资格等具体调整计划将分别由中国大学生体育协会、中国中学生体育协会另行通知。请你们认真做好有关组织工作。有关具体事宜由教育部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司负责解释。
教育部办公厅 体育总局办公厅 共青团中央办公厅
2020年6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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