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名称: |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在山东省设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省级改革示范区的函 | ||||
信息索引: | 360A17-08-2022-0002-1 | 生成日期: | 2022-01-25 | 发文机构: | 教育部办公厅 |
发文字号: | 教体艺厅函〔2022〕3号 | 信息类别: | 体育卫生与艺术教育 | ||
内容概述: | 教育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同意在山东省设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省级改革示范区的函》。 |
教体艺厅函〔2022〕3号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请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省级改革示范区的请示》(鲁教呈字〔2021〕246号)收悉。经研究,我部同意在山东省设立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省级改革示范区。
改革示范区建设要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对标全国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改革试验区建设原则、任务和要求,着力加强组织领导、确定建设目标、明确责任分工、创新防控举措、创新工作机制,科学防控、精准防控、有效防控,积极探索儿童青少年近视防控可复制推广的新模式、新经验。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1月21日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