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12〕2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科技厅(科委),计划单列市教育局、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科技局,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进一步发挥大学科技园、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科技园区创新资源集聚,创业服务体系完备的优势,引导和帮助高校学生开展创新创业实践,提高高等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根据教育部、科技部关于《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认定办法(试行)》(教技厅〔2010〕2号,以下简称《办法》)的要求,教育部科技司、科技部高新司决定组织开展2012年度“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简称“双实双业基地”)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国家级、省级大学科技园,高新区区内的科技企业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等载体机构。
二、申报程序
1.地方教育、科技行政部门是本地区“双实双业基地”的主管部门,请根据《办法》的要求组织本地区的申报工作,指导申报单位编制《高校学生科技创业实习基地申请报告》。
2.本地区主管部门应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请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认材料完整真实。
3.请本地区主管部门联合行文,于2012年9月7日前报送教育部科技司,并附审查合格的申报单位清单和申请报告(附件)一式3份,同时提供申请报告电子文本刻录光盘1张。
三、联系方式
教育部科技司:付 雷 舒 华 010-66097937
科技部高新司:孙庭筠 刘志春 010-58881562
邮 箱: gxc6733@moe.edu.cn,gxs_gyfzc@most.cn
地址(教育部):北京市西单大木仓胡同37号(100816)
以上文件可在教育部科技司网站(http://www.dost.moe.edu.cn)查询并下载。
教育部科技司 科技部高新司
201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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