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价是教育活动的“指挥棒”,教育发展的“方向盘”。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的通知强调,切实扭转不科学的教育评价导向,全面深化义务教育教学改革,促进义务教育内涵发展和质量提升,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作为教育活动的主导者,教师可以从日常教育教学工作做起、从自身做起,切实推动《指南》的落实。
一、对标《指南》对教师的要求,提高自身素养。教师是立教之本,兴教之源,是学生锤炼品格、获取知识、创新思维和建设祖国的引路人。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标准将“教师发展”列为重点评价内容,强调师风师德建设,重视专业成长,突出全面育人和教学实绩。广大教师应该对标《指南》中对教师的要求,在日常教育教学中不断提高自身素养。首先,树立良好师德师风。严守底线职业道德,履行教师职业道德行为规范;锤炼崇高师德,将教书育人与自我修养相结合,做到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德育德,努力成为有理想信念、道德情操、扎实学识、仁爱之心的“四有好老师”。其次,推动自身专业成长。广大教师要对标专业标准,明晰工作职责,加强自主学习,不断提升育德、课堂教学、作业与考试命题设计、实验操作和家庭教育指导以及信息技术应用等各方面能力。此外,突出全面育人和教学实绩。教师要克服唯分数、唯升学的评价倾向,勇于改革创新,深化开展教学研究,探索教育教学的新途径和新方法,提升教书育人的创造性。
二、按照《指南》对学生发展要求,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努力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是新时代党的教育方针的明确要求。《指南》从学生品德发展、学业发展、身心发展、审美素养、劳动与社会实践等五方面评价学生发展质量。广大教师也应当根据这五方面重点内容,精准分析学情,因材施教,以培养学生终身发展所必须的正确人生观、世界观、价值观以及良好品质和关键能力,促进学生全面健康成长。一方面,牢固树立科学的教育发展理念,坚决克服短视行为、功利化倾向,注重学生全面发展;另一方面,注重学思结合,将学生发展所需培养的良好品质和关键能力融入到日常教育教学中,创新课堂教学方式,激发学生学习兴趣和创新性,帮助学生融会贯通。此外,将教育教学与生产劳动、社会实践相结合,尊重不同学生的个性和发展差异,发掘每一个学生的潜能优势,为学生提供平等的、合适的发展机会。
三、对标《指南》对义务教育质量评价要求,提升教师自身评价素养。学生是接受教育的主体,学生评价是教育评价的基础环节。教师运用正确的评价“指挥棒”,对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全面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指南》明确提出了义务教育质量评价的内容与方式等,这对教师自身的评价能力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广大教师需加强专业化学习,提升自身评价素养,推动《指南》落实。首先,树立正确的教育评价导向,改变简单以考试成绩评学生、以升学率评学校的导向和做法,将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纳入评价范围。其次,提升灵活运用多种评价方法的能力,了解结果评价、过程评价、增值评价、综合评价等主要评价方式,懂得如何使用多元化的评价工具,提升教育评价的科学性、针对性、有效性。此外,提升应用评价结果的能力,充分利用评价数据,对学生成长过程进行科学分析,引导学生发现自我、建立自信,指导学生发扬优点、克服不足、明确努力方向;分析和诊断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加强和改进学校教育教学工作。
四、引导家长转变育人观念,形成家校育人合力。教育评价改革落地见效,需要全社会的共同支持与配合,其中家长的支持与配合至关重要。教师作为与家长联系最频繁的“教育者”,应该积极向家长宣传《指南》的重要精神和内容,引导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观和成才观,转变“唯分数”“唯升学”的错误观念,为孩子的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教育生态。此外,《指南》将密切家校协同育人、强化家庭教育指导纳入学校办学质量评价的考查要点。教师作为家校合作的主力军,应提升家校协同育人的能力,促进家校育人合力形成。一方面,掌握家庭教育指导的内容与方法,明晰学生身心成长发展的规律和特点,开展有效的、有针对性的家庭教育指导,提升家长的教养能力。另一方面,积极参加家校沟通专题培训和专项研讨,掌握倾听、面对面沟通、网络媒介沟通的策略与技巧,情绪识别与调控的技能,应对突发事件的有效方法等。(西南大学原常务副校长、西南大学教育学部教授 宋乃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