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今天正式发布的《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为义务教育的高质量发展把准了方向、明确了定位、突出了重点、找到了路径。《评价指南》充分体现了三个特点:
一是科学导向。《评价指南》阐明了评价要切实遵循教育规律,要全面引导学生健康成长、提升办学质量。同时,强调要从政府保障、社会生态、机制建立等方面齐抓共管,完善教育治理体系,为学校自主办学、学生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制度环境和社会生态。
二是系统设计。教育评价改革是复杂的系统工程。《评价指南》从三个层面架构了科学的评价整体框架,充分考虑了相关各方的深度关切,明确了主体责任,找准了发力点和突破口,形成相互衔接、彼此协调的系统认知和责任体系,为整体推进评价改革提供了指引。
三是关注过程。《评价指南》的指标强调了以培养学生核心素养为重点,着眼于教育、教学、管理的过程,规制了各类行为,明确了倡导什么、反对什么,让政府、学校、教师有抓手,有可检验的标准。我们相信只要深耕细作于过程,坚持不懈地抓过程,定能引导社会各界,让教育回归本原。
上海的义务教育评价改革将以此次《评价指南》发布为契机,抓紧对标对表,对本市已开展的教育评价改革再研究、再深化、再完善,不断巩固创新,努力形成上海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体系。下面就上海如何贯彻落实《评价指南》谈谈我们的思考和举措:
第一,推进区域义务教育质量评价,促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一是明确工作抓手。以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区创建为重要的工作抓手,开展区域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创建评估和区政府依法履行教育职责的综合督政,强化政府保障责任,力争“十四五”期间所有区通过国家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督导评估认定。二是加强专业监测。我们探索了区域基础教育环境质量评估,由第三方专业机构,从区域政府基本保障环境指标、区域学校办学制度环境指标、区域社会氛围与支持环境指标、学生体验到的区域学习与生活环境指标等方面实施监测,指导各区全面分析教育环境质量的优势和不足,采取多部门协同改进的方式,优化教育治理体系,提升教育治理能力。
第二,强化学校办学质量评价,提高学校的办学水平和育人质量。一是将《评价指南》作为学校发展规划的指引,对照评价周期,引导学校从办学方向、课程教学、教师发展、学生发展、学校管理等方面制定学校发展规划,充分激发学校办学活力。二是将《评价指南》作为学校办学质量考核的依据,区教育行政部门依据《评价指南》开发相应的评价工具,组建评价队伍,运用信息化手段,采集过程性数据,促使学校评价常态化。三是持续完善“绿色指标”评价的专业监测,上海自2011年推出“绿色指标”以来,2018年又推出“绿色指标”升级版,已构建了“检测依靠技术、结论源自证据、分析产生转变”的行动模式。我们将持续发挥“绿色指标”的诊断功能:推动教学管理模式的转变,形成“综合评价—问题认定—原因分析—教育决策—行动落实”的良性循环机制;推动教研方式的转变,从基于经验转向注重证据,建立起实证导向的教研机制;推动教育教学行为的转变,构建“教学—监测—分析—改进”的教学内部循环,实现更有针对性的教学。
第三,开展学生发展质量评价,引导学生全面发展和健康成长。分学段有重点地开展学生评价。小学阶段对照《评价指南》修订完善《小学生成长记录册》,充分体现全面发展的要求;同时突出重点,优化分项等第制评价,从“学习兴趣”“学习习惯”和“学业成果”等维度,以“分项评价”“等第+评语”等方式,进一步发挥评价的诊断、改进与激励功能,实现对学生的精准指导。初中阶段实施学生综合素质评价。2018年以来,上海建立了包括品德发展与公民素养、修习课程与学业成绩、身心健康与艺术素养、创新精神与实践能力等四大板块的综合素质评价内容,对学生成长过程中的主要经历和典型事例做客观记录和写实性描述,尤其关注学生社会考察、探究学习、职业体验等综合实践活动的情况,让学校看到学生中考学业成绩的同时,也可了解其综合表现,做到“见分也见人”。将综合素质评价结果作为初中学生毕业的必要条件;将综合素质评价和高中阶段学校综合考查结果相结合,2022年起在高中阶段学校自主招生、名额分配综合评价录取等过程中开始使用,力求进一步破除招生过程中的“唯分数论”,引导初中学校改革教育教学和评价方式,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地发展。
总之,上海将全面落实《评价指南》精神,不断总结前期探索的经验,积极开展分类探索,努力答好义务教育评价改革的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