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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01-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6年11月25日)

  11月20日至25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申报的33个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山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要求,在对山西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1个小组对山西省的33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和教学点330所(个),其中小学175所,初中54所,一贯制学校24所,完全中学11所,教学点66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32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对15150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33个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山西省33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区、市)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区、市)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山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10项指标,包括学校的生均校舍建筑面积、运动场地、生均图书、理科教学仪器、音体美器材、计算机网络教室、校校通班班通、学科配备、教师学历、优师分布等方面的指标。督导检查组对33个县的各项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山西省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任教师数八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八项指标数据均来源于全国教育事业统计数据。核查结果:33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095-0.625之间,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在0.167-0.549之间(详见表2)。

  表2 山西省33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山西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设6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30个三级指标,同时增加两个加分指标。核查结果:33个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要求,得分在93-98.1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山西省33个县(市、区)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需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山西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调查,调查结果与山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33个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全面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山西省33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和经验

  山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不断健全和完善目标考核、问责奖惩、限期整改、公示公告、监测复查等一系列督导评估制度,扎实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继前期52个县通过国家认定后,今年又有33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坚持统筹规划,强化政府责任

  一是统筹规划,加强领导。文水县对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作出科学规划和部署,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合力推进的工作格局。应县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明确职责分工,健全了责任监督和问责机制。广灵县健全完善县领导包片制度和教育联席会议制度,落实主体责任。二是考核问责,强化落实。隰县把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目标落实纳入领导干部工作业绩考核。乡宁县建立了5个督学责任区,配备了27名责任督学,实行督学挂牌督导。运城市盐湖区统筹协调各方力量,攻坚克难,强力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二)加大教育投入,改善办学条件

  一是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蒲县在财政收入紧、收支矛盾突出的情况下,坚持教育经费投入的“三个增长”和“两个提高”不动摇。岚县每年拨款520多万元,用于中小学安全保卫、寄宿制学校生活教师补贴等。二是高标准改善办学条件。太原市晋源区投入2.6亿元,用于义务教育项目建设。灵丘县投入2亿元,实施了全面改薄、教师周转房建设等工程。原平市投入8314万元,用于义务教育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及校园文化建设。长治市郊区投入5907万元,改造维修校舍、整治校园环境等。应县投入6886万元,持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三是加快教育信息化建设。文水县实现了互联网接入全覆盖。方山县为全县所有班级配备多媒体、电子白板,为千人以上学校配置标准录播室。

  (三)注重优化结构,加强队伍建设

  一是加强师资补充交流。壶关县坚持有编即补,近三年共招聘优秀教师367名,全部充实到农村学校。永和县出台了《中小学校长、教师交流实施方案》,强化城乡教师、校长交流。二是狠抓教师培养培训。大同市南郊区近三年投入450余万元用于校长、教师培训。柳林县大力推进“名师培养工程”,定期安排校长、骨干教师到北京师范大学进行跟岗培训。三是努力提高教师待遇。蒲县每年投入360余万元用于农村教师、班主任补助,投入100万元用于校长、教师奖励。河曲县对山区教师额外增加补贴,每年安排100万元对教师进行奖励。灵丘县每年安排30万元专项经费,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健康体检。

  (四)关注内涵发展,提升教育质量

  一是加强学校德育工作。沁水县构建新型特色文化,推动学校德育工作迈上新台阶。中阳县开展了“五个一工程”,特色学校建设成效显著。二是深化学校教学改革。文水县突出学区联合体建设,城乡学校实现资源共享、以强带弱、共同发展。大同市城区组建8个集团校,成立了课改研修中心,实现了“校校有课题、人人搞科研”。三是坚持学校特色发展。闻喜县开发了楹联校本课程,开展了“以美引德,诗化人生”的特色活动。新绛县开展了“一周一诗一联”活动。

  (五)深化教育改革,破解发展难题

  一是推进招生制度改革。运城市盐湖区严格执行阳光招生、均衡编班。大宁县统一规范中小学生作息时间和课程表,大力减轻学生课业负担。二是探索办学模式转变。朔城区组建了“名校+新建校+薄弱校+农村校”的十大教育发展集团,实行“管理、教研、考核、提升”四统一。阳曲县采取“教育联盟、学区管理、对口帮扶”等多种模式,形成“县域联动、城乡一体、共享发展”的教学协作共同体。三是落实安全管理措施。清徐县投入1000余万元,配齐监控、消防等设备,配备保安115名。五寨县投入650余万元,为学校安装了监控设备,配齐了必备的消防安保器材和安保人员。

  (六)落实普惠政策,实现教育公平

  一是随迁子女、残疾儿童就学有保障。清徐县创办了特殊教育学校,“三残”入学率达到95.8%。原平市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全部安排就近入学,并与本地户籍学生同等享受“两免一补”政策。二是留守儿童就学有关爱。山阴县建立了农村留守儿童动态监测机制,在经费、编制等方面给予倾斜。河津市为231名农村留守儿童建立了关爱服务监测体系。三是贫困儿童就学有温暖。娄烦县五年来,为义务教育阶段寄宿生发放交通费补贴450多万元,生活费补助400余万元。代县成立了“雁门济困助学教育基金会”,十年来资助学生21930人,发放“济困助学”资金1380万元。交口县不断扩大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比例,由23%提高到了46%。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33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主要反映在三个方面:

  (一)学校硬件建设存在短板

  在学校硬件建设方面,山西省尽管加大了投入,提高了标准,但所查33个县的200多所学校中,仍然不同程度存在校园占地面积不足、校舍建筑面积不达标、体育运动场地不足、学校功能室不全等问题。对当前正常教学活动的开展及今后义务教育的优质均衡发展均产生较大的影响。

  (二)教师队伍建设存在弱项

  在教师队伍建设方面,集中体现在教师缺编未补,音体美等学科教师结构性短缺,优师分布不均衡、政策落实不到位等。所查33县(市)中:在教师缺编未补方面,原平市、闻喜县、长治市郊区、河津市缺编数量较多。在职称结构方面,永和县等部分县小学中级及以上职称比例较低,部分农村学校无中级职称教师。此问题在其他县也不同程度存在。在优师分布方面:优质师资总量不足,城市名校多,农村学校较少。个别县教育人事制度改革滞后。另外,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培训要制度化、常态化,进一步优化教师结构,整体提高队伍素质。

  (三)学校管理能力亟待加强

  学校常规管理、教学管理、安全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集中体现在:所查县一些学校存在大班额问题,个别学校国家课程随意增减,部分学校图书复本率高、借阅率低、适读性差,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高,实验教学开出率低,校园文化氛围不浓等。据督导检查统计:娄烦县、代县、方山县,县城小学高段大班额问题比较突出;中阳县、交口县、大宁县农村学校教育教学设备利用率低;新绛县、沁水县、隰县国家课程开设欠规范;广灵县、蒲县教师现代信息技术应用能力不高;娄烦县、大同市南郊区、柳林县校容校貌、校园文化建设、校园周边环境整治有待加强。

  四、督导意见

  山西省要以本次督导为契机,针对检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认真研究对策,切实部署整改。

  (一)确保教育投入实现法定增长

  各级政府要不断完善机制,切实保障教育投入。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发展需求,强化预算编制管理。此次部分受检县近三年未能全面实现“三个增长”要求,虽然通过督导检查,这些县追补了拖欠经费,但反映出缺乏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长效机制,要确保国家义务教育投入相关政策真正落到实处。

  (二)不断改善学校办学条件

  要努力提高学校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提高中小学整体办学效益。要采取有效措施逐步解决部分地区学位不足、学校面积不足、班级班额过大等问题。要坚持“抬高底部、补齐短板”的原则,加强薄弱学校改造和薄弱环节整改,对标准化建设中存在的问题逐一加以解决。

  (三)持续加强教师队伍建设

  要按照《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县域内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落实“缺编即补”的要求,不断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推进县(区)域内义务教育学校校长教师交流轮岗的意见》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激励政策,建立校长教师交流长效机制,全面推进义务教育教师队伍“县管校聘”管理改革。要不断提高中高级职称教师比例,落实评聘合一政策。要努力提高乡村教师待遇,切实关心乡村教师生活,加强教师周转房及生活设施建设。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山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李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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