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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江西省42个县(市、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

2017-01-20 来源:教育部收藏

(2016年12月10日)

  12月5日至10日,国家教育督导检查组对江西省申报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市、区)(以下简称县)进行了督导检查。本次督导检查是依据《义务教育法》《教育督导条例》和《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意见》,按照教育部《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以及教育部与江西省政府签署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的要求,本着“公平公正、严格把关”的原则,在对江西省申报材料严格审核的基础上进行的。

  督导检查组分12个小组对江西省的42个县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共随机抽查学校405所,其中小学167所,初中94所,一贯制学校60所,完全中学15所,特教学校12所,教学点57个。检查中,核查了相关文件资料、数据;召开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座谈会共162个;通过专用网络平台组织对21417人进行了问卷调查;采取随机访谈等形式,征求了公众意见。

  督导检查组对各县的督导检查意见如下:

  一、主要指标达标情况与检查结论

  按照《办法》规定,督导检查组对江西省各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情况、公众对本县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满意度等四个方面进行了检查,结果如下:

  (一)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

  《办法》规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的评估认定,应在其义务教育学校达到本省办学基本标准后进行。各省应根据相关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国家标准,制定既适应当地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又与国家标准基本相符的省级标准。江西省结合本省实际,就办学基本标准制定了相关指标。督导检查组对42个县的相关指标进行了核查。核查结果:学校基本达到了评估标准(详见表1)。

  表1   江西省4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达标情况表

  (二)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

  《办法》规定,对义务教育校际间均衡状况的评估,以生均教学及辅助用房面积、生均体育运动场馆面积、生均教学仪器设备值、每百名学生拥有计算机台数、生均图书册数、师生比、生均高于规定学历教师数、生均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教师数8项指标,分别计算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评估标准为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分别小于或等于0.65、0.55。计算差异系数的8项指标数据来源于国家教育事业统计数据。差异系数是一组数据的标准差与其均值之比,是测算数据离散程度的相对指标。差异系数的值越小,说明县域内校际间的差异也越小,即学校间的均衡程度越高。核查结果:江西省42个县的小学、初中综合差异系数均达到了国家标准。其中小学综合差异系数在0.289-0.644之间;初中差异系数在0.103-0.548之间(详见表2)。

  表2  江西省42个县义务教育学校校际差异系数表

  (三)县级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工作情况

  《办法》规定,对县级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的评估,主要从入学机会、保障机制、教师队伍、质量与管理四个方面17项指标进行,省级可适当增加指标,总分为100分,评估标准不低于85分。江西省根据实际,在实施办法中增加了2项指标,共19项指标,总分100分。核查结果:4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均达到了国家规定要求,得分在86.42-96分之间(详见表3)。

  表3  江西省42个县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得分情况表

  (四)公众满意度调查情况

  《办法》规定,评估认定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需要对公众满意度进行调查,就有关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相关问题,征求当地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校长、教师、家长、学生等不同群体的意见。江西省对各县公众满意度调查结果均在85%以上。我们此次也通过专用网络平台、座谈会、随机访谈等方式对以上几类人群进行了问卷调查,结果与江西省调查的情况基本相符。

  督导检查组还对各县有关教育工作情况进行了解,未发现作为“一票否决”的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和重大违纪违规行为。

  综合以上结果,督导检查组认为,江西省提出申报的42个县均达到国家规定的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标准。督导检查组将把此次督导检查结果向教育部和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报告,提请最后认定公布。

  二、主要做法与经验

  江西省各级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加快构建“城乡同步、公平均等、质量引领、社会满意”的教育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切实让群众感受均衡、分享公平。在前期22个县通过国家认定的基础上,今年又有42个县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一是着力健全工作机制。江西省高位推动,建立“责任落实、过程推进、经费激励、舆论引导”等机制,提质提速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今年,省政府召开了中期推进会和现场推进会,并与各设区市政府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内外联动、齐抓共管”格局。建立了“三督三单”机制,出台了经费奖补政策,兑现了4400万奖补资金,一次性安排了15亿专项资金。对工作不力、进度迟缓的县党政主要领导进行了约谈问责。省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与省委组织部联动启动了县党政领导干部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并将义务教育均衡发展作为考核的主要内容。集中开展“五个一”主题宣传,进一步浓厚了工作推进氛围。

  二是着力加大财政投入。全省各地不断加大经费投入,大力改善办学条件。近三年,42个县累计投入151.94亿,新建改扩建学校459所,新增校舍面积45.81万平方米, 新增体育运动场馆面积62.67万平方米, 新增实验室、功能室2847间, 新增图书281.92万册, 新增计算机1.78万台。上犹县近四年教育投入13.5亿元,占全县四年财政总收入的49.7%。上饶市广丰区2016年投入7.6亿,启动“十大教育项目”建设。黎川县近三年新改扩建学校88所,新建学校食堂68个、运动场馆26个。泰和县以标准化建设为抓手,优化学校网点布局,构建“十分钟教育圈”。

  三是着力强化师资队伍。近三年,42个县开发区共补充教师2525人,其中体、美、音、科学、信息技术教师317名;交流教师校长3245人,其中体、美、音、科学、信息技术教师296人。瑞昌市近三年共招聘教师788人,占全市教师总数的25.3%,交流轮岗教师727名,占全市总数的14.4%。上饶县积极推进教师本土化培养工程,通过5年的努力,为全县112个教学点均定向培养了1名师范生。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实行教师青蓝结对,激发教师活力,全面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是着力提高教育质量。42个县将“均衡、优质”作为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目标,全面提升学校内涵建设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金溪县建立7个城乡教育发展共同体和10个教育发展联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辐射全覆盖。万载县积极打造书香校园、雅韵校园、生态校园、魅力校园,努力做到“校园无闲地,处处皆育人”。峡江县探索实践“德育教育+”模式,将德育工作与素质教育、养成教育、校园文化有机结合。上饶县让国学进课堂,全方位推进国学启蒙教育。鹰潭市月湖区作为教育信息化试点,已将教育信息化有效融入教育教学。

  五是着力推进教育公平共享均衡。42个县开发区在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过程中,坚持以人为本,做到特殊群体重点照顾、特殊困难特别解决,让所有学生共享公平教育的阳光。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完善服务,减化手续,努力实现进城务工子女“应入尽入”。上栗县建立“四点半”学校,全面关爱留守儿童。分宜县设立“德仁苑”,确保全县无一名孤儿因贫困辍学。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对照国家和省定标准,根据2015年教育事业统计报表审核和此次督导评估现场检查,42个县仍有一些薄弱环节和问题。

  (一)学校资源不足问题依然存在

  各受检县城区教育资源相对紧张,校园面积、体育运动场地面积、校舍面积不足、班额偏大的问题不同程度存在。上饶市广丰区、上饶县、遂川县、玉山县、信丰县、瑞昌市、新余市渝水区、万载县、南丰县、上饶市信州区等校园面积缺口较大。赣州市南康区、上饶市广丰区、上饶县、玉山县、信丰县、渝水区等校舍建筑面积缺口较大。遂川县、玉山县、上饶市广丰区、上饶县、上饶市信州区、万载县等体育运动场地面积缺口较大。各县不同程度存在大班额现象,赣州市南康区、上饶县、新余市渝水区、信丰县、上饶市信州区、遂川县、瑞昌市、上犹县、泰和县、分宜县大班额问题相对严重。

  (二)办学条件仍存在一些短板

  各受检县在教育教学设施、设备、信息化条件建设上,仍存在一些短板。武宁县、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昌市湾里区、遂川县、金溪县、上栗县等部分学校功能室不全。金溪县、上栗县、赣州市南康区、上饶县、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庐山市(星子县)、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萍乡市安源区均有少量学校入校带宽不足,未实现班班通,学生用计算机配备不足。金溪县、上栗县、新余市渝水区、信丰县、分宜县、大余县、东乡县、永修县、湖口县等仍有少量农村学校教学设施设备配备不足,条件简陋。武宁县、南昌市湾里区、万载县等仍在建工程尚未完工并交付使用。

  (三)教师队伍建设仍存在薄弱环节

  各受检县普遍存在教师数量不足,结构短缺问题。分宜县、萍乡经济开发区、湖口县、大余县、黎川县、庐山市(星子县)、永丰县等未按编制数量配齐教职工。上饶县、遂川县、上饶市信州区、玉山县、上饶市广丰区、万载县、庐山市(星子县)、信丰县、上栗县、赣州市南康区等,音、体、美等学科教师不足。景德镇市陶瓷工业园区、抚州高新技术产业园等教师年龄结构不合理,老教师比例偏高。新余市仙女湖风景名胜区、上犹县、永修县、庐山市(星子县)、九江市庐山风景名胜区近三年教师交流比例偏低。

  (四)学校管理水平和教学质量仍有待提高

  各受检县均有部分学校常规管理水平较低。南昌市红谷滩新区、萍乡市安源区、黎川县、遂川县、武宁县、瑞昌市等部分学校功能室管理使用不规范,图书室、实验室使用率不高。月湖区、庐山市(星子县)、南昌市红谷滩新区、德安县、东乡县、分宜县、信丰县、南昌市湾里区、赣州市南康区、金溪县等个别学校存在安全隐患。

  四、督导意见

  (一)进一步完善保障机制,不断增加教育投入

  此次受检县中有个别县近年未能全面实现“三个增长”,通过督导检查,尽管已基本补齐,但尚缺乏义务教育经费长效保障机制。各县在年初安排公共财政预算时,要充分考虑教育事业需求,强化预算编制管理,确保义务教育经费实现“三个增长”。同时,进一步加大对“两项教育附加”的征收力度,确保“两项教育附加”足额征收、及时拨付,全部用于教育,促进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补齐工作短板,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加大省级财政支持力度,重点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倾斜,尽快消除薄弱环节、短板问题。各县要紧紧抓住“全面改薄”的历史机遇,按照“缺什么、补什么”的原则,对每所学校的校舍、实验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音体美器材等进行标准化配备,确保每一所学校每一项指标都尽快达到省级办学条件标准。要关注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新型城镇化所引发的人口变动对义务教育的影响,认真做好新一轮城乡规划和布局调整,加快解决城区“大班额”和农村“空心校”问题。

  (三)进一步优化师资结构,不断提高教师队伍水平

  各县要加强教师编制动态管理,通过加大新教师补充力度、统筹城乡教师配置等方式,进一步强化激励机制,吸引优秀教师向农村学校和薄弱学校流动。要丰富教师培训手段和方式,提高培训工作实效,提升农村中小学校长、教师的整体素质,提升教师专业化水平。

  (四)进一步加大统筹力度,不断提升均衡水平

  各县要进一步加强统筹管理,建立健全推动有力、检查到位、考核严格、奖惩分明、公开问责的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推进机制,实现在发展中均衡、在均衡中发展。要进一步强化督导,对已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做好动态监测,加强问题整改,巩固均衡成果,提高均衡水平;对还未实现基本均衡目标的县要加强督查,查缺补漏,确保如期实现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备忘录确定的目标。

  督导检查结束后,请江西省进一步研究,及时布置整改工作,在三个月内将整改情况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责任编辑:王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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