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教育部司局机构

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关于对非法社会组织活动情况进行调查
的通知

部业务主管各社会组织:

  最近一段时间以来,一些非法社会组织行骗敛财,侵害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破坏了社会秩序,损害了党和国家声誉。

  根据社会组织管理有关规定,我办将集中调查非法社会组织情况。如掌握非法社会组织,尤其是打着服务“一带一路”“精准扶贫”“军民融合”“乡村振兴”等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社会组织情况,请填写《非法社会组织有关情况调查表》,于2018年1月27日前报送我们。非法社会组织包括:筹备期间开展筹备以外活动的;未经登记,擅自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被撤销登记后,继续以社会组织名义开展活动的组织。

  同时,请你们对目前正在开展的有关活动,以及所设立的相关分支机构进行排查,依法依规开展活动。对超出宗旨和业务范围活动以及存在其他涉嫌违法违规问题及时整改,形成书面说明经挂靠单位审核后一并报送我们。

  附件:非法社会组织有关情况调查表

  (联系人及电话:胡静 66097735、陈果 66096460)

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

2018年1月12日

来源:办公厅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中文域名:教育部.政务

京ICP备10028400号-1 京公网安备11010202007625号 网站标识码:bm05000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