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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部业务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通知

部业务主管各慈善组织(基金会):

  现将《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民办函〔2020〕46号,见附件1)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高度重视年报年检工作,认真学习文件精神,对照有关要求,如实、规范、完整地填报年度工作报告,按要求提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和专项信息审核报告等材料,按时完成年报年检初审工作。

  二、各慈善组织(基金会)要及时向挂靠单位汇报,在挂靠单位的监督管理和指导帮助下开展工作,主动将年报年检材料报送挂靠单位审核并出具书面意见。

  三、报送材料清单及要求

  1.年度工作报告(含财务会计报告,一式两份);

  2.年度审计报告(一式两份,2019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非公募基金会无需提供);

  3.年度专项信息审核报告(一式两份,2019年12月31日前认定为慈善组织的非公募基金会无需提供);

  4.《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复印件(一式两份);

  5.教育部业务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信息情况表(见附件2,一式两份);

  6.教育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见附件3);

  7.全国性教育类慈善组织(基金会)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见附件4);

  8.其他应当提交的材料。

  请各慈善组织(基金会)严格按照民政部有关要求及时报送材料。为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提倡减少现场办理年报年检业务,尽量通过邮寄方式递交材料,确需到现场办理的,请电话预约、事先咨询了解有关情况。年报年检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扫描为PDF格式)存入以“慈善组织(基金会)全称+2019年报年检材料”进行命名的文件夹,在寄送纸质版材料同时发送至:stb@moe.edu.cn。纸质版材料邮寄至: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7号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北楼829室)。

  教育部机关党委联系人及电话:杨颖,010-66097710。

  教育部社团管理办公室联系人及电话:肖泽锦、刘立广,010-66097735、66096460。

  附件:1.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开展民政部登记的慈善组织(基金会)2019年度年报年检工作的函(民办函〔2020〕46号)

     2.教育部业务主管慈善组织(基金会)信息情况表

     3.教育部业务主管社会组织党建工作情况表

     4.全国性教育类慈善组织(基金会)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5月6日

来源:办公厅收藏
(责任编辑:姚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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