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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信息索引: 360A26-05-2016-0004-1 生成日期: 2016-03-30 发文机构: 教育部办公厅
发文字号: 教基二厅函〔2016〕8号 信息类别: 基础教育
内容概述: 教育部办公厅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6年全国学前教育
宣传月活动的通知

教基二厅函〔2016〕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

  今年5月20日至6月20日是第五个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主题是:幼小协同 科学衔接。为做好今年全国学前教育宣传月的各项宣传工作,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1. 精心组织。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把学前教育宣传月活动纳入年度工作重要内容,围绕宣传月的主题,精心制定宣传月活动方案,全面部署并认真组织实施。

  2. 幼儿园和小学同步行动。各地要组织幼儿园和小学广泛参与,同步宣传。幼儿园要指导家长为幼儿做好生活常规、学习品质、社会交往等方面的入学准备,宣传提前学习、片面准备的危害。小学要坚持“零起点”教学,采取多种方式帮助幼儿适应小学生活。幼儿园和小学应双向衔接,相互配合,有效缓解家长“跟不上”的担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3. 创新宣传方式。教育部将举办宣传月启动仪式,组织制作主题公益宣传片,拍摄系列专家电视访谈节目,并在有关电视频道和“微言教育”平台循环推送,支持各地开展宣传活动。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应结合本地实际,创新宣传方式,充分利用多种传媒,搭建宣传平台,组织专家、园长、校长和有经验的教师为家长答疑解惑,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

  4. 确保科学规范。各地要坚持科学导向,充分发挥教研和专家的力量,对宣传内容要精心策划,严格把关。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借宣传月名义搭车开展商业性活动,确保宣传活动的科学性和公益性。

教育部办公厅

2016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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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04-20  下载 收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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