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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名称: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函
信息索引: 360A20-12-2019-0012-1 生成日期: 2019-05-15 发文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
发文字号: 教外函〔2019〕39号 信息类别: 国际合作与交流
内容概述: 教育部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

教育部关于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
密西根学院的函

教外函〔2019〕39号

江苏省人民政府:

  《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商请同意南京农业大学与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合作举办联合学院的函》(苏政函〔2018〕51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办学条例》及其实施办法,经专家评议并审核研究,现就有关事项函复如下:

  一、同意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学院隶属于南京农业大学,为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其英文译名为MSU Institute, Nanjing Agricultural University。

  二、合作设立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者分别为南京农业大学和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办学地址为江苏省南京市玄武区卫岗1号。

  三、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开展本科、硕士学历教育,开设环境工程(082502H)和食品科学与工程(082701H)两个本科专业,以及食品科学与工程、农业经济管理、植物病理学和农业信息学等四个硕士专业。增设专业需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四、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办学总规模为280人。本科生每年招收40人(每专业每年招收20人),由南京农业大学通过招生计划增量安排;硕士研究生每年招收40人(每专业每年招收10人)。

  五、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颁发南京农业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硕士学位证书,以及美国密西根州立大学相应的本科和硕士学位证书。

  六、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学费标准依照国家有关政府定价规定确定。

  七、南京农业大学密西根学院的《中外合作办学机构许可证》编号为MOE32USA02DNR20191979N(许可证另发),许可证有效期至2031年12月31日。如需延期,应于招生有效期满前另行申报。

  八、请你省加强管理,指导南京农业大学进一步凝练学科专业特色,创新人才培养模式,提升办学质量和水平,服务学科建设和高等教育改革发展。

  专此函复。

  附件:中外合作办学机构信息表(1979N)

教育部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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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9-05-20 来源:教育部 下载 收藏
责任编辑:刘潇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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