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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团体其他申报、备案事项

  1.社会团体其他申报事项

  申 请 者:教育部主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或分支(代表)机构

  报备机构:教育部

  申报事项:

  社会团体若参加国际性组织或与国际组织合作的,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关于××社会团体参加××国家××的会议(组织)请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出访目的、接待单位背景材料、国际组织(单位)政治背景等;)

  2.《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3. 申报合作研究课题、研究计划、境外合作研究者政治背景、成果形式及用途。

  重要领导参加社会团体组织所组织的全国大型活动、重大活动,须提交如下材料:

  1.《关于拟邀请××领导参加社会团体组织会议(活动)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出席会议的重要领导名单、主要内容等;)  

  2.《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社会团体或者分支(代表)机构组织的大型评比、庆典、论坛、研讨会、表彰、比赛等活动,需提交如下材料:

  1.《关于××社会团体或者分支(代表)机构组织××评比\庆典\论坛\研讨会\表彰\比赛的请示》(内容包括会议时间、地点、主要内容、范围、规模等;)

  2.《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分支机构还需提交社会团体批准举行活动的含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社团印章的会议纪要。

  材料形式要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一式2份。

  以上申报事项须教育部审查通过后,方可组织实施。活动后社会团体将有关材料报挂靠单位、教育部备案。

  2. 社会团体其他备案事项

  申 请 者:教育部主管的全国性社会团体

  报备机构:教育部、民政部

  备案说明:此部分只涉及社会团体办事机构、修改会费标准及社会团体基本信息变更等备案事项,其他备案部分见相关章节。

  备案事项:

  1.社会团体办事机构

  若设立,需提交的材料:

  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进行网上填报,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

  ①《关于××××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的请示》(注明办事机构设置状况等,加盖社团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加盖社团印章);

  ③《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表》(编号:09号);

  ④《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若注销,需提交的材料:

  先登录中国社会组织网进行网上填报,由登记管理机关进行形式审查。

  ①《关于注销××××社会团体××办事机构备案的请示》(注明注销办事机构原因等,加盖社团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 理事会(常务理事会)会议纪要(加盖社团印章);

  ③《社会团体办事机构注销申请表》;

  ④《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材料形式要求:材料②、③需提交一式3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

  2.社会团体修改会费标准

  ①《关于修改××××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请示》(注明会费标准修改情况及原因等,加盖社团印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字);

  ② 会员(代表)大会会议纪要(加盖社团印章);

  ③《全国性教育类社会团体挂靠单位审核意见表》(编号:js05)

  ④ 加盖社团印章的需要说明有关问题的材料。

  材料形式要求:材料②需提交一式3份,其他材料一式1份。

  3.社会团体基本信息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具体负责人发生变动后,应将其姓名、职务、办公电话、手机号码、电子信箱等信息重新填写(编号:js06、js07)并加盖社团印章后以公函形式报教育部社团办备案;

  社会团体及其分支机构住所发生变动后,应将住所的通讯情况重新填写(编号:js06、js07)并加盖社团印章后以公函形式报教育部社团办备案。

(责任编辑:聂明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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