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最近从教育部网站上看到两个名单:“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教育部批准的高等学校名单、新批准的学校名单”。想问问这两个名单的区别和作用?谢谢。
答复:根据《高等教育法》有关规定,高等学校自批准设立之日起取得法人资格,根据社会需求、办学条件和国家核定的办学规模,制定招生方案,自主调节系科招生比例。为加强高等教育宏观管理,确保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必要的规格、质量和正常的办学秩序,教育部在每年招生计划测算安排期间,根据普通高校基本办学条件有关规定和高等学校统计数据,以及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各类招生管理的有关规定,对已经批准设立的高等学校的生均基本办学条件、招生办学秩序进行严格审核,并将此作为核定高校招生规模的重要依据。对其中由于办学规模过大等原因导致生均基本办学条件达不到规定要求、招生办学行为不规范的高校,依据有关规定要求其“限制招生”或“暂停招生”。此外,近年来也有个别高校由于调整管理体制、开展基本建设等各类原因,主动要求暂停某年度招生。据此,教育部每年向社会公布当年具有高等学历教育招生资格的高等学校名单(该名单不包括各类“暂停招生”高校,并对“限制招生”高校予以标注说明),方便考生查询、报考,防止各类不具备招生办学资格的机构误导、欺诈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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