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民办学校的财产是公益性法人财产,还是投资人之间共有的财产?民办学校被注销后,又重新更名登记获得批准,其学校的财产可在投资人之间按共有财产进行分割吗?
答复:《民办教育促进法》规定,民办学校对举办者投入民办学校的资产、国有资产、受赠的财产以及办学积累,享有法人财产权。民办学校变更与终止,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民办学校清偿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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