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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学院更名为大学,其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

2008-12-09收藏

  问题:由学院更名为大学的,其评估工作的具体内容都有哪些?程序如何?评估的专家是怎么定出来的?最终的是否通过,又是怎么定出来的?

  答复:“学院”更名“大学”,应当由学校的主管部门委托教育行政部门邀请规划、人才、劳动人事、财政、基本建设等有关部门和专家共同进行考察、论证,并提出论证报告。凡经过论证,确需更名大学的,按学校隶属关系,又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有关部门向教育部提出申请,并附交论证报告及拟设学校的章程。经教育部形式审查通过后,由教育部委托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进行考察、评议,通过考察、评议的学校,由教育部正式批准设立。全国高校设置评议委员会是教育部的咨询机构,在高等学校设置工作中为教育部提供决策咨询意见。

(责任编辑 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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