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按照规定,学校的收费项目只能由教育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联合制定,或者由各地的省级人民政府制定,其他任何部门或单位都无权自行制定收费项目。
制定和调整学校学费标准时,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出意见,同级物价部门会同财政部门进行审核,三个部门共同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由教育部门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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