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您好,我想咨询一下关于少数民族研究生就业方面的政策有哪些?就业安排是怎么样的?
答复:《教育部等五部委关于大力培养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的意见》(教民〔2004〕5号)中明确规定: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毕业生一律按定向培养和就业协议到定向地区和单位就业,硕士服务期限为5年,博士8年。2008年,教育部印发了《关于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就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民厅〔2008〕10号),对进一步做好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研究生就业工作提出了具体的指导意见。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属于国家定向计划。骨干人才研究生毕业后,在职人员回定向单位工作;非在职人员一律按定向协议回定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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